新浪财经讯 7月24日,广西证监局披露对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广西证监局对该公司及其控股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副总经理代履行中恒集团总经理职责
公司副总经理焦明于2019年6月至今同时兼任中恒集团董事长并代履行总经理职责。
二、公司参与中恒集团部分经营管理事项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参与了中恒集团 “中恒(南宁)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并购“慧宝源”项目、补缴税款等经营管理事项。
上述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恒集团的独立性,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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