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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汪友若 ○编辑 朱绍勇
8月7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布下属公司诉讼及仲裁进展公告,其子公司光大资本被判决向两家银行支付超过35亿元。
公告显示,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上海金融法院判决光大资本向招商银行支付31.12亿元及自2019年5月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损失,并承担部分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同时,上海金融法院还判决光大资本向另一家优先级合伙人华瑞银行支付投资本金4亿元,支付2018年1月1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投资收益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
2016年,光大资本下属公司光大浸辉联合暴风集团(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等设立了浸鑫基金,并拟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收购一家境外体育版权代理公司65%的股权。光大资本作为劣后级合伙人之一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但后来该体育版权代理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浸鑫基金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从而使得基金面临较大风险。因此,两位优先级合伙人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向光大资本提起民事诉讼。
光大证券表示将督促相关子公司按照司法程序履行好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一切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性充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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