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保监会祝树民:农村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和补充资本要重点解决好股东责任、股东行为和股权结构三个关键问题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日前在《中国金融》撰文称,农村中小银行是在合作制基础上改制而来的,其股权结构、经营定位和管理体制不同于一般银行,这些特点深刻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质量。
一是股东数量多、股权结构散。农村中小银行现有股东超过440万个,其中99%是自然人股东。单家机构平均有1948个股东,个别机构股东多达8万个。二是民营资本持股占比高。农村中小银行股东类型相对单一,民营资本合计持股占比84%。三是经营区域范围小、层级低。76%的机构地处县域,主要业务也限于县域,股东、董事和高管选择范围窄,经营风险受区域经济影响大。四是机构差异较大。37家农村中小银行资产规模超千亿元,最大已过万亿元,但还有1213家不足百亿元。有公司治理相对成熟的上市银行,还有公司治理形同虚设的高风险机构。五是公司治理独立性受行业管理影响。省联社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部分省联社以行政化方式进行管理,干预小法人自主决策。
祝树民认为,基于农村中小银行自身特点和问题,加上近年来深化改革不到位,新老问题交织叠加,公司治理短板和不足更加突出。一是“内部人控制”较为普遍;二是“外部人控制”一定程度存在;三是治理主体履职能力不匹配;四是战略定位不够科学清晰;五是外部干预不同程度存在。
祝树民表示,以深化改革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建设。第一,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第二,坚持聚焦主业、服务支农支小。要通过优化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动力和能力。一方面,公司治理要全面融入农村金融服务要求,在战略制定、经营决策和绩效考核全流程中,充分体现支农支小服务定位,引导扎根当地,服务县域和社区,保持战略定力;另一方面,要持续健全支农支小导向的内部经营机制。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和各类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支农支小业务条线,努力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在职业发展、薪酬待遇等激励措施上,更多向支农支小业务一线倾斜,抓好尽职免责制度细化落地,让基层“敢贷、愿贷、能贷”。对专注主业、支农支小服务良好的机构,监管部门在监管评级、公司治理评估中给予鲜明的正向激励。
第三,狠抓股东股权源头治理、筑牢根基。农村中小银行完善治理、补充资本,要重点解决好股东责任、股东行为和股权结构三个关键问题。一是要强化股权资本属性,各类股东一视同仁要履行股东义务,依法承担责任,这是维护市场公平、防范道德风险的必然要求。对违法违规股东,视严重程度坚决依法采取限制股东权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转让股权直至股权清零等措施。二是要强化股东行为约束,引导股东形成合理的投资预期,严格依法依规行事。重点加强大股东行为监管和关联交易监管,严禁大股东利用话语权牟取超额收益,对设计各种“通道”规避监管、恶意转移银行资金的,加大打击力度。三是持续优化股权结构,以深化改革、补充资本为契机,在保持民营资本占主体的前提下,合理引入国有企业、各类金融机构等多种类型股东,形成股东适格、利益独立、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
第四,把防控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强化风险防控是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发展必须抓紧补上的主要短板,必须紧紧抓住公司治理这个治本之道、关键一招,从根源入手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祝树民指出,将农村商业银行组建、高风险机构处置与完善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不仅要抓财务重组、达标升级,更要在处置风险中抓机制转换和治理能力提升,真正建立合规经营的内生机制,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防止风险反弹回潮。
第五,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加快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法人机构改革和行业管理改革,用改革的手段逐步解决机构治理和行业治理之间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一方面,继续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练好“内功”,有效提升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能力;另一方面,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有明确边界、用规则约束的行业治理机制。
第六,以差异化监管服务公司治理建设。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机构定位特点和“大中小”差别,构建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配套监管政策体系,既对机构经营定位和风险防控起到有效约束,又合理降低小法人监管成本,通过“监管的适配性”激励农村中小银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适配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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