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收立法进度达65%,房地产税等6部税法待突破
作者:陈益刊
随着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又迈出一大步。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目前中国18个税种中,已经有11个税种以法律形式存在。这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资源税法,以及刚获得人大通过的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这11个税种2019年总收入约为6.7万亿元,占税收总收入比重约42%。
目前尚以国务院暂行条例形式存在的税种还有7部,分别是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由于正在立法中的房地产税将取代上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未来实际立法的税种只剩6部。据此,未来中国17个税种中已经有11个税种完成立法,税收立法进程约65%。
剩余的未完成的6个税种均已启动了立法。其中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第三大税种消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均已公开了立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关税和房地产税则还在起草完善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提出,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税收法定任务,将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不过在不少税法学者看来,今年完不成这一任务。
6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的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及审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契税法,这两部税法也顺利通过。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列入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尚未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立法条件成熟的,适时安排审议。
目前税收立法遵循先易后难原则,从这一阶段完成立法任务的税种(所得税此前已经完成立法)来看,前期基本都是百亿级税种,后期涉及一些千亿级税种,但均没有涉及万亿级的大税种。而且近些年完成立法的税种基本都遵循税制平移原则,税制框架不变,总体税负维持不变。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按照目前立法进程和立法条件成熟度来说,相对较小的税种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今年最有可能上会审议,其次是消费税法,增值税法和关税法不大可能在今年提交人大审议,而较为敏感的房地产税法将更晚。
财政部部长刘昆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称,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印花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工作。
2018年11月,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意见稿基本保持印花税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不过也对部分税目、税率和纳税方式等作相应调整。比如对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
在上述征求意见稿中,股民较为关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依然维持现行成交额的千分之一,而且只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证券交易的受让方征收。
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7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也保持土地增值税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个别内容略作调整。比如为与土地制度改革相衔接,集体房地产被纳入了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主要由房地产企业缴纳,头部房企纳税额高达几百亿元。此前学界对房地产税立法的一种思路是将土地增值税也并入,不过土地增值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在近些年地方财政收入增收乏力当下,房地产税难产现实情况下,目前来看这一税种依然单独立法予以保留。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立法征求意见稿均在2019年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国内消费税收入约1.26万亿元,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24万亿元,另外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15812亿元。因此增值税和消费税是这一轮税收立法中收入规模排前两名的税种,也是新一轮财税改革中税收改革动作较为频繁的两个税种。
虽然消费税法和增值税法也延续现行税制框架,但由于两个税种前些年改革进展较大,因此两个税种立法征求意见稿中,写入了已实施的改革和政策调整内容。由于改革还未完成,因此立法征求意见稿中,设置了根据改革需要进行调整的衔接性条款。
比如,为巩固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按照增值税原理,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并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这项改革还在推进中,立法征求意见稿依法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相关试点。
在国际贸易摩擦频繁的当下,关税立法备受市场关注。关税税制相对稳定,立法条件成熟,不少财税法学者认为关税立法也将保持现行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的原则,与此同时为了发挥关税灵活调控特征,可能会授权国务院根据宏观调控需要来调整关税税率。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最为关注的莫过于对存量住房征税的房地产税法。目前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中央对房地产税立法定调是“稳妥推进”。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曾告诉第一财经,房地产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是这轮税收立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立法难度大,影响面广,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时机不成熟,需要考虑周密后再推进。
“今年形势下房地产税法肯定不会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立法较为复杂,一个小条款变动影响面很广,因此官方还在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今年可能力争在年底前把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和关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但不是提交审议。这为推动下一步税收立法工作打好坚实基础。”施正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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