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动在线旅游有序发展
利用大数据“杀熟”、屏蔽游客真实评价、宣传名不符实的旅游产品……以后,这种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将得到约束与惩治。8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填补了在线旅游领域立法的空白。《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规模稳步增长,资料显示,2019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全年交易规模突破1万亿元,用户规模突破4亿人。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多,既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游,也促进了旅游消费,带动了行业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上线不合规旅游产品,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给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成为社会共识。
记者注意到,针对过去网友们常议的话题,此次《规定》都做出了明确回应。比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此前,就有消费者曝光某在线旅游平台存在“杀熟”行为,即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在线旅游平台显示给老用户的价格要高于新用户,此举引发消费者的不满与投诉。新出台的《规定》将使在线旅游经营更加规范。
《规定》让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再遇到类似侵权行为时,有了维权武器。在外出游,能玩得更开心、更放心。而对于在线旅游经营者来说,这也是一次升级旅游服务、促进行业规范的良好机会。偌大的在线旅游市场,难免鱼龙混杂,如果缺乏约束与管理,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将对行业自身造成负面影响,影响消费者对在线旅游业的信任度。在线旅游经营有法可依,才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净化行业环境,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本报记者 何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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