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皓:代际传承是摧毁民营企业最重要的单一因素


来源:《财经》杂志   时间:2020-09-06 17:38:49


原标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皓:代际传承是摧毁民营企业最重要的单一因素

“很多案例表明代际传承是摧毁财富,或者说是摧毁民营企业最重要的单一因素。”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高皓9月6日在由《财经》、《财经智库》、北京资产管理协会主办的“2020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如此表示。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高皓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高皓

高皓认为,目前中国家族信托的发展需解决三大问题:一是《信托法》亟待修法;二是相应的基础设施要跟上;三是纳税的责任和义务有待进一步明晰。

以下是发言实录:

非常高兴能够再一次来到咱们北京副中心,我想跟去年的论坛相比,过去这几年应该是国内国外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今天的话题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再来展开再来思考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是特别有意义的。

我们讲家族财富的管理跟我们这两天谈到的家庭资产配置既有关系也有区别,家庭财富管理和家族财富管理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呢?是代际传承。家庭一般是指夫妻和他们未成年子女,家族是两代人。所以我们讲家族财富管理,这里面其实暗含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维度,也就是时间维度,他是一个超长期的财富管理的安排,如果是这样的一个前提条件我们来思考家族财富管理,我想有一个领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我们的制度层面。因为我们讲整个财富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涵盖了财富的创造、财富的配置、财富的运用、财富的传承,所以如果没有一个非常稳定的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我想很难谈像家族传承超长期的财富管理的规划和安排。

在这里边我想最得重要的一个制度安排就是家族信托,我们知道在家族财富传承过程当中,代际传承实际上是对财富的巨大的毁灭。我们这儿其实有各种各样的数据,比如说美国康乃尔大学,他发现真正能成功从一代传承到二代的成功率不超过40%,能够成功的传到第三代不超过13%。比如说香港中文大学也有研究,对于上市家族财富传承来讲,传承前和传承后在上市公司控股家庭财富会缩水60%。所以很多案例,其实无非说一点,传承是摧毁财富,或者说也是摧毁民营企业的最重要的单一因素。

在中国有3200万家民营企业,有6500万家个体工商户,我们上亿的市场主体假如说我们没有很好处理传承这样一个非常重大的挑战,那么可能意味着我们在3200万家民营企业,假如说我们按照美国40%概率,这可能是乐观的估计,因为我们有独生子女政策,民企传承转型升级叠加起来,我们有地缘政治的挑战等。我们即使是按照美国40%的成功率进行乐观估计,意味着什么呢?可能是我们3200万60%就是1800万家民营企业有可能在传承过程当中倒下,这意味着我们的就业,我们的税收、我们的经济增长、我们的社会稳定,可能都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现在我们在强调“六稳六保”,代际传承有可能成为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风险。

我们讲到了家族信托,他是解决代际传承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我们看到美国、英国、日本包括意大利等等,这些发达国家他们广泛采用了家族信托作为传承企业传承财富的工具,而且有一些国家比如像新加坡,他非常明确的提出把家族信托作为大力的吸引世界各国的顶尖企业家他们来落地,他们来新加坡设立家族信托,自然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带来了高端的人才,我们讲监管竞争实际上在家族信托这个领域体现的也是很明显的。

但是我们看到,因为民企传承是一个新问题在中国,所以我们目前距离真正理想的家族信托的基础设施的架构,我想我们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的。所以这会导致什么问题呢?我们现在需求侧有巨大的代际传承需求。可是我们国内的供给侧改革我们的供给不足,带来一个直接问题是什么呢?我们不完全统计,在过去2年的时间,在海外设立家族信托的中国企业,他们装入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的总量是多少呢?不完全统计8000亿。

比如说我们拿马云举例子,马云对阿里巴巴包括马上要上市的蚂蚁金服,马云的持股自然人持股非常小是1.1%,就是说他剩下的98.9%的股份都是通过海外实体持来有的,包括家族信托是持有了62.7%,海外慈善基金会是占到了18.1%,开曼控股公司占了12.6%。

但是如果我们国内没有这种制度供给,如果我们中国的企业家都去海外设立离岸的家族信托带来什么风险和问题呢?我们讲股权意味着企业终极所有权控股权,以企业控股权家族的财富信托设立在国外,可是他下面实业企业在国外,在我们进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企业,有可能链条上面的政策变化传导下来有可能变成国家经济安全的“黑天鹅”。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领域需求的巨大,我们在上个月去了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因为他是整个中国信托业的基础设施,我们了解到最新的数据跟大家分享一下,截止到今年6月底,存量家族信托有9049个规模是1863.52亿元这是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有2950个规模是63.03亿元,慈善信托394个规模是36.09亿元。尽管总量并不是特别大,但是大家要知道我们是从0快速的增长,这代表说即使我们今天的制度还没有完全能够达到跟海外相媲美的程度,但是我们需求推动的家族信托实际上也是有了很大的发展。

我下面还想跟大家探讨一个问题,我们讲家族信托的功能大家比较了解我们不展开说。我想说很重要的一点,我们在传统上认为,家族信托它只是一个针对微观企业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其实在我们今天讲的弘扬企业家精神,真正实现“六稳六保”当中也是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很多企业家大家讨论的时候会说起来,比如说山东企业家会举例子,去年山东德州首富是被他们一个信任的县领导上台之后因为意见不合被抓起来,3天时间公司破产清算,最有价值的资产强行变卖,咱们先不说这个事儿是是非曲直我们都是局外人,但是给企业家心理造成的冲击是非常大的,百亿资产几十年创办的企业一息之间就有这样的变化。如果我们能够用家族信托这样的制度设计,真正能够保护民企产权,促进民企传承,我想这对于真正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还是非常重要的。

回过头来讲,制约中国家族信托发展关键的瓶颈,我今天想提三个方面:

第一个瓶颈,我们的《信托法》还是亟待修法,我想这是很多人的呼吁,不管是我们的学者还是监管层面,包括银保监会相关的部门,也在两会上做了呼吁,包括我们的业界也一直在做相应的推动和呼吁。因为我们2001年《信托法》当时颁发的背景是把信托作为投资工具,作为短期融资工具,投资的工具,财富增值的工具,所以我们没有考虑到像家族信托这样超长期的财富管理的安排。如果你这个法律关系我们讲不用界定的很清楚的前提下,可是作为投资工具1年、2年、3年就结束了没关系,短期内不会产生巨大的不确定性和影响,但是我们讲通常家族信托是几十年甚至有上百年这样的期限,恐怕在这种条件下,我们法律关系要进一步的明确和界定,而且有相当的权威和稳定性,所以我们讲这是第一个瓶颈。

第二个瓶颈,我们信托制度发展除了法律最重要,我们还要有相应的基础设施,比如说我们的《信托法》,信托生效的条件是我们要登记信托财产。目前,大多数还都是资金信托,可是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国家两类资产是构成了家庭资产负债表中最主要的部分,一个是房产一个是公司股权。不管是高净值、超高净值,他们资产覆盖表里面,这两类资产占到了60%或者80%。可是我们目前没有全国范围内,各类的资产能够真正成为信托资产这样的登记平台,我们的中国信登仅仅是针对信托产品,金融产品做的登记,更广大的资产类别目前还没有涉及,我想这可能也是一个亟待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个瓶颈,税收,我们知道家族信托也好,慈善信托也好,实际上是引入了不同的的利益主体,我们讲的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这些是家族信托的主体,家族信托的客体是家族财产。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我们过去没有把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利益、义务有非常明确的界定,导致了不但法律关系没有那么清晰,我们纳税的责任和义务也有待进一步的明晰。

举一个现实的例子,比如说我们看到在前年美的集团何父子他们要捐赠60亿这是中信信托帮助他们做的,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捐赠两部分,20亿现金早就完成了,可是到今天为止,美的61亿的股票作为慈善信托到今天都没有完成登记成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法律要清晰,我们的基础设施要建立,我们的税收要明确,我先抛砖特别期待后面几位大咖带来精彩的观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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