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访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
本报记者 张末冬 杨毅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在接受《金融时报》等媒体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探索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继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金融对外开放,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此外,他还就金融创新监管、资管业务整改、注册制改革等热点问题详细回应。
《金融时报》记者:疫情为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诸多变化,当下,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如何更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尚福林: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也是金融监管永恒的主题。当前,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信用风险具有一定滞后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仍不能松懈,要统筹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一是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严防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信贷风险。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加大对非法金融以及“无照驾驶”打击力度。防范外部输入性风险冲击,确保金融安全。二是加大不良处置力度。提高风险预判能力,探索创新处置方式,提升处置效率,做好不良贷款暴露反弹的应对准备。三是大力规范整治重点业务。巩固金融领域市场乱象整治成果。持续压降影子银行规模,有序推进资管转型。坚决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四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效能。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充足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利润留存,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金融时报》记者:结合近几年的经验,如何对金融创新做好相应的监管?
尚福林:近几年来,金融机构自身运用信息科技开展创新、实施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与此同时,金融数字化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网络安全、市场垄断、数据权属不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新问题,还有一些“伪创新”甚至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
为此,金融管理部门果断采取了相应措施。“十四五”期间,金融创新发展的总体方向是明确的。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质要求。让科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力量,同时让创新成果更多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遵循金融基本规律,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也应当依法依规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对“伪创新”“乱创新”予以严厉打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适应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趋势,结合国情,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金融时报》记者:在股票发行注册制背景下,信息披露的质量至关重要。对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您有哪些建议?
尚福林: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提升资本市场整体信用水平的重要抓手。众所周知,资本市场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市场,特别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注册制改革的基本内涵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这就要求改革必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坚持“三公”原则,特别要强调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真实披露信息,投资者才有可能根据发行人的真实情况和自身的风险偏好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选择,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注册制改革的关键环节,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一是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读性。二是要压实中介机构核查验证和专业把关责任。三是要培育合格投资者,使其能够自主判断投资价值,作出投资决策。四是交易所和监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注册,把住入口关。同时,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真正做到“不做假账”。依法依规对信息造假等失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加惩处,不断夯实信用基础,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资管新规过渡期明确延长至2021年底,您如何看待当下进展?各资管机构在这段时间内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尚福林:资管新规实施2年多来,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嵌套投资、期限错配、监管套利等一些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金融管理部门明确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是为扎实推进存量整改和规范转型作出的实事求是的工作安排。
目前,整改进展情况符合预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净值化转型力度加大,同业理财、不合规短期产品、嵌套投资规模均大幅下降,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创造了政策空间和回旋余地。今年,相关银行要利用好过渡期,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机制、统一管理。制定全面整改计划,严格锁定基数,依法合规采取处置措施,稳妥有序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也要看到,资管新规的过渡期是各类市场参与者提升自身产品研究与主动管理能力的机遇期。过去,刚性兑付和同业无序竞争使得产品定价难以反映机构的管理能力。随着资管行业规范,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将体现在产品研发和对风险的主动管理能力等方面。各资管机构要发挥各自在管理机制、经营理念、激励约束机制、投资运作和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专业特点和比较优势,主动学习吸收国际资管行业先进成熟的投资理念、经营策略、激励机制和合规风控体系,提升自身竞争力,促进资管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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