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应当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时间:2021-03-10 08:39:06


原标题:积极应对老龄化 代表委员描摹“老有所依”蓝图

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

应当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专访。她从如何加强农村老人养老保障等角度给出建议。

北青报:你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建议?

方燕:一个是建议储存公益服务时间,鼓励互助养老;另一个是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失能老人权益。

北青报:这两种模式如何在我国推广?

方燕:我建议可以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法定程序向符合资格的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为其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同时也可鼓励提倡公共捐赠等方式,以整合社会资源。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就“公益时间储存”的合法性、管理者的职责、储户的权利与义务、监管部门责任等相关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

北青报:你还提到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方燕:对。自2012年起,上海、青岛、南通、长春等地市开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关探索。我建议,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标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护理保险制度,同时加强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日常生活能力评估标准、长期护理需求认定标准和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等标准体系。

在参考各地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人社部《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于失能评价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并对护理服务的专业标准及其对应的护理服务项目支付标准也进行统一规范。

另外,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既通过竞争提高服务的效率,又通过政府津贴等形式来修正市场失灵。

一方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承办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领域和范围,让其参与到政策研究、服务市场摸底调研、经办服务、基金分析预测、政策回顾评估等多方面的工作。

另一方面,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有益补充。提升商业保险公司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保险上的有效供给能力,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保障。

北青报:近几年,农村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如何加强农村老人养老保障?

方燕:在不给当地群众增加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尊老、敬老、爱老的孝文化的宣传和教育。目前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只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真正适合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权威性法律尚未颁布。针对农村养老保障的立法空白,国家应当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来对农村养老的原则、模式、分类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障机构如何监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系统的规定。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对于尽心赡养老人的农村家庭,可以对其进行资助和鼓励,如发放生活必需品或适量现金等,另外也可为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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