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金华 见习记者 赵奕 上海报道
作为国内A股资本市场的试验田,科创板承担着培育优质科技企业,创新融资功能的使命。
2020年,科创板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截至2021年2月28日,科创板共有232家上市公司通过业绩快报等形式披露了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科创公司整体业绩稳中有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5.56%和59.92%,实现了双增长。
“科创板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落地近两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也让市场各界对这块‘试验田’充满期待。”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如是说。
增强国际竞争力
在肯定科创板成果的同时,樊芸也直言,“科创板目前缺乏吸引力,国际竞争力尚显不足”。
樊芸表示,不少企业原本准备申报香港上市,但那时正值科创板开板,就临时改道科创板,折腾一番后,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境外上市。原来上交所跟国内证券市场有紧密接触的70多家高科技企业,都陆陆续续到海外和香港上市,其中不少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行业头部企业,很多是行业性标杆企业,比如金山云、小鹏汽车等。
樊芸分析认为,科创板之所以缺乏国际竞争力,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外汇因素,到香港上市外汇不受管制;二是科创板自身在融资上市后,减持的便利度与成熟市场相比有很大差距,科创板的流动性还是不够。
科创板一度希望能吸引红筹回归。但樊芸通过调研发现,红筹回归缺乏一个明细的指引,只能一事一议,这对硬科技的回归就会受到影响。虽然一年多来,涉及红筹架构有一些突破,但是涉及每一单都要和国家有关部门一事一议,不可持续,影响了红筹股的回归。为此,樊芸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红筹股的落地。
樊芸还特别指出,科创板对中概股回归的包容度也不够,红筹企业境内上市所涉及的老股减持、用汇、优先股处理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审核机制都不够明确。
“现在的审核重点还是关注过往业绩,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营、红筹要求回归和控股股东上翻后不能搭建过于复杂的平台机构,以满足股权清晰的发行条件。”对此,樊芸建议,进一步提升对中概股回归的包容度,进一步增强这类企业发行上市条件和审核理念的包容性,创造条件让具有优质科技实力的企业回归A股市场。
除此之外,针对科创企业研发投入大,上市后再融资和募集资金有限的问题,樊芸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在再融资和募集资金管理上,放宽对优质高科技企业的限制,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强事后监管。建议对优质高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的上限管理办法调整。目前,对小额发行的不超过最近一年净资产的20%,且不超过3个亿。建议将上限取消,改为和总资产挂钩,否则企业花了很大代价,募集的资金却很少。”樊芸表示。
疏通“小堰塞湖”
在全国两会上,樊芸提到了一组数据,2021年2月4日,科创板IPO排队企业,超过224家,整个A股来看,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四个板块,加起来是850家企业,申报企业大量堆积是客观事实,“小堰塞湖”现象已经形成。
事实上,证监会也已经注意到有关“堰塞湖”的问题。2月26日,证监会官方发布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IPO申报企业情况答记者问》中表示,当前IPO申报企业排队现象与历史上的“堰塞湖”问题有区别。当时市场关注焦点主要在于,IPO没有实现常态化,停停开开,预期也不明朗,一些企业从首次提交申请到获得核准用时需要2到3年。近年来,证监会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特别是注册制改革后,证监会着力提高审核透明度和效率,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审核注册平均周期已经大幅缩减到5个多月。
证监会还表示,“今年以来,IPO保持了常态化发行,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松。截止2月19日,证监会共核准或同意注册66家企业IPO,数量与去年同比有较大增长,环比则变化不大。”
对此,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尽管证监会并没有承认IPO出现了堰塞湖,在《答记者问》的措辞上与历史上的堰塞湖问题做了区分,但事实上IPO排队已经出现了堰塞湖。
“堰塞湖形成原因很简单:上游进水速度远超过下游排水速度。”王骥跃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王骥跃进一步分析表示,IPO堰塞湖形成主要就是两个原因:一是进太快,报太多,根本上是注册制下的审核精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实质性审核大幅减少,再加上沪深交易所竞争上市资源,IPO难度大幅下降,从而带来了新申报家数大幅增加;二是放太慢,控节奏,根本上是监管不够信任市场。
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实施注册制的科创板IPO门槛下降,所以排队企业较多;同时,科创板较其他板有更高的估值溢价,能选择上科创板的企业没有理由选择其他板,这也加剧了排队现象。堰塞湖会给二级市场投资者带来一定心理冲击,可能形成抽血效应,需要重视起来。
对此,樊芸认为,现在注册制环节比较长,是因为上交所完成整个审核后,再递交证监会,但参照国际最佳实践,没有这样的额外环节。“是否能从制度层面上将整个注册环节和审核环节一并进行,这样同步完成审核的时候,企业就可以直接注册发行了。”
樊芸建议评估、优化审核制度和审核的程序,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的审核流程。上交所和证监会之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通畅的现场交流沟通机制,保持审核理念和尺度的一致性、一贯性,减少沟通成本,进一步增强发行审核各环节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要应对审核资源短缺的挑战,需要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审核机构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和机制,也确实需要增加更多资源投入,包括适度扩大审核团队,扩大现场督查检查范围,更好地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进一步提升审核效率。”樊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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