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才:金融消费者须擦亮眼睛 警惕私人推销产品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时间:2021-03-15 15:46:53


原标题:徐洪才:金融消费者须擦亮眼睛 警惕私人推销产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15特别节目《金融消保大咖说》于今日上午播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表示,打铁还要自身硬,金融消费者须提高素质,要擦亮眼睛,市场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

本次特别节目是中国经济网、中国平安、平安银行和平安人寿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主题活动,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组织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而举办的一场线上特别节目。节目邀请到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及多位专家现场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并通过金融消费场景案例讲解为消费者支招,普及金融消保知识。

节目中,有这样一个案例。王某等人借用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外衣,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等营销方式,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投资咨询服务费。该公司主要通过三招吸引投资者。一是形象包装。该公司特意租赁了一栋高档写字楼,设立了一个功能强大的公司网站,内容覆盖股票、基金、期货等主要投资领域,可以免费由公司的“品牌分析师”提供股票诊断服务。二是“话术”诱惑,该公司专门培训了一批巧舌弹簧的员工,以极富煽动性的语言,信誓旦旦的保证等多种“话术”手段招揽客户。三是协议解虑。该公司通过与顾客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或者《资产管理协议书》,骗取客户的信任,获取其股票账号和密码,进而全权代理买卖股票,并根据协议收取资产管理费(客户股票账户资产额的1%到10%)和盈利分成收入(客户股票账户账户盈利部分的20%)。

徐洪才表示,由于金融消费者本身专业能力的局限性,上述案例里面的情况,当前依然屡见不鲜。金融市场的风险是无时无刻都存在的,高收益一定会有高风险。一些不切实际的10%、20%甚至更高的承诺式收益率水平,背后就有很大的风险。一般来讲,5%、6%的收益率可能都是偏高的了。

徐洪才认为,从金融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有三点需要注意。

第一,要有风险意识,要明白不可能不承担风险就有收益。

第二,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投资要找有影响力的专业金融机构,对朋友通过私下各种渠道推销的产品要保持警惕。

第三,要提高自身素质。对金融理财产品本身的特点、风险收益特征、资金使用范围、投资标的等,应该有一个总体上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要看协议里面的条款是不是合法合规,同时,要考虑到受托理财的人、机构本身有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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