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遍地“西四包子铺”,原来并非真老字号
新京报记者 王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号“知产北京”近日发布信息,已审结一起涉“西四包子铺”字号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当事人海缘阁公司经营的西四包子铺被判损害华天二友居的合法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华天饮食集团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其实真正的西四包子铺早已恢复为最初的二友居的字号,现在市面上的“西四包子铺”跟北京华天集团已没有任何关系。近几年华天一直在对“山寨”西四包子铺的侵权行为维权,下一步还将启动线上平台的维权。
法律人士认为,目前市面上的“西四包子铺”明显是在利用老字号的商誉和影响力使顾客产生混淆,而网络平台也有义务审查商家不正当竞争行为。
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号截图海缘阁“西四包子铺”被判不正当竞争
公开资料显示,西四包子铺的前身是二友居便饭铺,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上,上世纪六十年代更名为西四包子铺,此后几经更名后变为“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2001年7月,“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因体制改革注销,停止营业,其债权债务由主管单位华天集团负责。2015年3月,华天集团决定恢复“二友居”品牌并正式授权所属全资子公司华天二友居负责品牌恢复及经营开发工作。此后西四包子铺恢复了最初的二友居字号。
据“知产北京”发布的消息显示,2019年,华天二友居发现北京出现了若干“西四包子铺”,其中一家由海缘阁公司经营,位于西城区西四北大街,牌匾上写着“记忆里的北京味”。华天二友居就此发起诉讼,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海缘阁公司使用“西四包子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其变更店铺名称,赔偿华天二友居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00元等。
海缘阁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西四包子铺”已形成较为丰厚的品牌价值,虽然华天集团较长时间内未继续实体经营该字号,但其近年来仍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历史商誉、知名度以及潜在的商业价值仍持续存在。
而海缘阁公司在启用“西四包子铺”店铺名称时,未能尽到合理的避让义务,仍在邻近当年“西四包子铺”原址的位置,开设主营包子、字号相同的店铺。法院审理认为,海缘阁公司与“西四包子铺”并无历史渊源,误导公众将其与老字号“西四包子铺”相混淆。海缘阁公司的涉案行为明显具有不正当意图,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驳回海缘阁公司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天眼查,北京海缘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236号。3月16日,大众点评显示该地址上的企业仍叫“西四包子铺”。新京报记者致电该门店,针对其与当年西四包子铺、二友居是何关系时,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些历史我都不清楚,但我们和原来的老店地址一样,包子也是原来的配方”。
“山寨”门店百余家,自称“配方一样”
新京报记者分别在大众点评网、美团、饿了么搜索“西四包子铺”, 大众点评和美团的搜索结果都在100家左右,饿了么定位在北京双井地区搜索结果也显示有8家。
除了名字为“西四包子铺”的,还有不少加上了各种“前缀”,比如“北平西四包子铺”“记忆西四包子铺”“西四记忆西四包子铺”“百年西四包子铺”等。这些门店的菜单也都不同,比如“西四包子铺呼家楼店”除了包子还有水饺, “北平西四包子铺”则售卖包子以及多种拌粉、拌面。
新京报记者致电一家“西四包子铺延静里店”,工作人员说,“我们和西四那家不是同一家,西四那家也不是原来的老店了。原来那家是国营的,我们都是公司。”与西四北大街236号的“西四包子铺”一样,这家门店也称“配方都一样”,“来尝尝吧,现在没什么正宗不正宗。”
在多家“西四包子铺”的评价里,不少网友打出了低分。“包子皮口感太硬,馅儿不大、味道一般,端上来就不太热。”“西四包子铺在我家门口也开了一个,吃过两次,第一次还行,第二次就不是那个味儿。既然是老字号,怎么一店一个味儿没有统一标准啊!”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大众点评网“西四包子铺西四店”的“问大家”栏目中,第一个问题就是对这家店的真假质疑。很多网友也回答说这家店为“冒牌”,“真正的西四包子铺现在是二友居。”
网络平台有义务审查商家不正当竞争行为
早在2019年,在华天二友居98周年的庆祝活动上,华天饮食集团就对外公布“西四包子铺”品牌被冒用。
3月15日,北京华天集团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白森森再次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原来的老西四包子铺已经恢复了二友居的字号,北京华天集团跟现在市面上的“西四包子铺”没有任何关系。
白森森说,近几年关于山寨西四包子铺的侵权问题,华天一直在维权,相关项目也有专门的工作组负责,最近维权成果刚刚出现。“因为侵权主体不止一家,针对‘西四包子铺’的维权官司肯定不会只打一起。”他表示,只有先赢了线下的维权案,才有相关法律依据,才更利于华天下一步在线上平台维权。“我们打赢了维权官司,(线上平台)为什么还给山寨的西四包子铺‘品牌认证’?”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亮认为,许多所谓“西四包子铺”明显是在利用老字号的商誉和影响力,使顾客产生混淆。还有一些商家将名称稍加变化,虽然与“西四包子铺”不完全相同,因其近似性,也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这些商家都涉嫌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
针对山寨“西四包子铺”在第三方网络平台上线的情况,常亮告诉新京报记者,网络平台对其商家有审查义务,除了主要审查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网络平台对商家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有一定的审查和合理注意义务。“依照《民法典》,如果网络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存在侵权行为,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或平台存在帮助商家宣传等间接侵权行为,平台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常亮表示,如果商家发现自己的品牌、商标被他人冒用,首先要及时通知网络平台,要求网络平台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对侵权者提起诉讼,如果网络平台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可以要求网络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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