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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业行家
东方证券“打包”转让股质债权,是谁接盘?
提起股质违约,相信不少券商都遇到过“放贷容易追债难”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判决书中亮瞎眼的“无可执行财产”……
如今,头部券商东方证券似乎有了新办法:将手中的数张“欠条”“打包”转让给第三方自然人,一步到位收回了“银子”。而从单张“欠条”金额来看,有的不仅收回了本息,甚至还有少许盈余。
这是什么情况?
债权卖给第三方
近期,裁判文书网接连发布了四起与东方证券有关的判决书,这让行家格外注意。
逐一查看这四起编号为(2021)沪0101执异33号-36号的案件文书,表述几乎一致:均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简称:黄浦法院)在执行东方证券与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帝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时,因申请人顾菊妹女士要求,依法变更执行申请人的执行裁定。
综合四起案件,2020年9月29日,顾菊妹与东方证券、江苏帝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东方证券将其对被执行人江苏帝奥拥有的(2020)沪0101民初5086-5089号共四起案件的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了顾女士。
同日,顾女士就每笔债权向东方证券汇款债权转让款1,805.4万元,合计支付7,221.6万元。
在四起案件中,黄浦法院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这位女士的诉求,依法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
单看本金,四起案件合计金额为8,396万元,以统一价格“打包”卖出,共收回7,221.6万元,相当于86.01%。
考虑到此前履约曾支付过部分利息,行家觉得,上述交易是否“划得来”,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算清这笔账。
当事人身份未知
说起当事人,判决书中显示的信息实在寥寥。仅知道买家顾女士现年61岁,户籍所在地为江苏南通。而这正是被告江苏帝奥的所在地。
然而,行家未能发现顾女士与江苏帝奥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为查找更多信息,行家遍翻了东方证券最近两年的公告,却未发现相关涉诉事件。
不过,这可能是因为,以上案件的涉诉金额并不太大。
据东方证券2020年中报披露,“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而出现在列表中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涉诉金额基本都是上亿;最低的一起,单笔本也有5,091万元。
缘起股质纠纷
关于欠款方江苏帝奥,行家也查了查背景信息。
据奥特佳2020年三季报,第一大股东王进飞与第四大股东江苏帝奥构成一致行动人:王进飞持股5.06亿股,占总股本的16.16%,其中4.94亿股已质押,5.06亿股已冻结;江苏帝奥持股2.57亿股,占总股本的8.22%,其中1.70亿股质押,2.50亿股冻结。
行家从相关诉讼得知,江苏帝奥与东方证券进行股质交易,始于2016年1月。
以前复权计算,在2016年1月末,奥特佳的30日均价尚有4.97元/股。其后江苏帝奥曾多次追加质押,最终还是出现违约。2019年8月,奥特佳创下新低,当月末的30日均价仅为1.73元/股。
兜兜转转,在2020年内奥特佳股价曾有两次摸高,一度达到7.45元/股。然而,目前最新的30日均价又跌回了3.64元/股。
相关业务近况如何
作为券商普遍看中的资本中介业务之一,东方证券在信用业务方面此前存在较大“软肋”。
以利息净收入计,从2011年到2017年,东方证券信用业务收入均为负值;2018年以来终于“转正”,当期揽收8.71亿元,2019年增至8.91亿元;而在2020年前三季度,该项业务收入为5.97亿元。
另据协会数据(母公司口径),2020年上半年,东方证券信用业务揽收8.27亿元,排名行业第16位;其中股质业务揽收3.60亿元,排名第11,;两融业务揽收4.50亿元,排名第21。
行家还是觉得,作为头部券商,在发力股质业务之际,是否应该注意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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