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货币市场
内容提要
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的诉求,持续深化外汇市场制度建设与发展,2021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21〕1号),再次对做市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文主要介绍了外汇局对做市商制度的历次调整以及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历史沿革
做市商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充当做市商,为市场参与者持续提供买卖价格,并按所报价格与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从全球外汇市场看,做市商是外汇市场最重要的流动性来源。欧洲货币杂志(Euromoney)最新调查报告显示,全球前十大银行外汇交易规模占全球总交易规模比重为65%。
2002年,外汇局首次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和港币对美元交易上试行了做市商。2005年汇改后,为进一步深化外汇市场制度建设,外汇局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指引》),将人民币美元做市商制度正式引入外汇市场,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双边询价交易模式形成政策配套。《(暂行)指引》首次对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范,并基于当时的银行外汇业务特点,将做市商准入的主要量化考核基本标准设为银行间即期交易量排名前30和代客跨境收支量排名前50名。
2010年,充分考虑和吸收市场主体意见,在《(暂行)指引》基础之上,外汇局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10年版《指引》针对外汇市场不同交易产品的流动性差异,从产品角度将做市商划分综合做市商以及即期、远掉期分产品做市商;同时将做市商分为正式做市商和尝试做市机构,形成了延续至今的“做市商—尝试做市商—普通会员”的三级分层体系。做市商准入量化考核标准基本保持不变,并且初步设立了做市商退出机制。
2013年,外汇局对《指引》进行修订,以完善奖优罚劣机制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做市商及尝试做市机构的考核标准及升降级机制,将做市商准入退出量化考核标准由先前偏重交易规模,转向以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客观评分为基础,相对弱化经营规模指标,强调做市质量,升降级机制优化为首三位优胜、末三位淘汰、两年一周期的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保持不变。
实践经验表明,过去15年来,做市商在提供市场流动性、价格发现、稳定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本次《指引》主要修订内容
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的诉求,持续深化外汇市场制度建设与发展,根据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主要修订思路,外汇局再次对《指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21年初正式发布并施行。2021年版《指引》是基于2013年版《指引》主要管理框架下的局部性优化,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启用综合做市商,取消分产品做市商。一方面,随着外汇市场发展和机构自身建设,交易品种不断丰富,做市商日益重视在各交易产品的全覆盖能力。另一方面,做市商的交易模式决定了各交易品种做市能力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因此,为更好适应市场变化,此次修订取消了即期和远掉期分产品做市商,保留综合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更好应对开放环境下境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商管理,丰富市场报价机构。此次修订,外汇局将尝试做市商的准入退出管理下放至外汇交易中心,指导交易中心编写并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尝试做市机构指引》。按照市场化原则适当降低门槛,引导更多银行参与报价并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有做市意愿并符合交易中心相关要求的市场会员均可申请成为尝试做市机构。
三是优化做市商评估机制,保持规模稳定和竞争力。外汇局继续组织对做市商和尝试做市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并保留两年一周期的准入退出管理,在稳定优质做市商队伍的同时,切实增强对做市商的激励作用。2021年2月,外汇局公布了2021-2022年25家做市商名单,包括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家政策性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3家城商行和7家外资银行,2020年合计交易量的市场占比超75%,涵盖类型全面,做市能力较强,体现了市场公平性和开放性。同时,对交易数据的量化实证分析显示,外汇市场呈现自然分层结构,25家综合做市商可有效覆盖各交易品种外汇市场,增强市场流动性。未来,外汇局可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对做市商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四是优化做市商考核办法,强调规范做市行为。一方面,将“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在外汇市场规范交易方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和“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得在市场营销中误导或诱导客户预期”明确列入做市商义务。另一方面,外汇局指导外汇交易中心同步修订了《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评优办法》,综合考评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各产品的做市表现,并通过优化指标设计和权重,引导做市商重视报价质量和提供流动性,适当减少对交易规模的依赖。
未来,外汇局将继续坚持深化外汇市场改革,持续优化外汇市场结构,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于做市商的管理:一是持续优化做市商升降级机制,奖优罚劣,并指导外汇交易中心做好尝试做市机构管理工作,充实做市力量,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活力。二是持续引导做市商重视规范交易,通过制度建设对外汇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进行切实规范,进一步发挥外汇市场自律机制职责。三是鼓励做市商丰富做市品种,提高竞争实力,提升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给水平,促进汇率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作者:张洪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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