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部委再提中小企业房租减免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包括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用工和房租等在内的7方面23项任务,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在房租方面,今年4月21日国常会就曾提出,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但在走访过程中,一家自营餐企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对于小型企业而言,如果租赁的是国有企业内部空间,减免租金政策尚且可以商议。但对于个人房东而言,主动提及减免租金并非易事。“如果可以减免房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该与谁对接?是该去找物业,还是说就这样等?”
为此,《通知》再度明确,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对实际减免租金的出租人,鼓励金融机构视需要给予适当信贷支持。稳定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纠纷调处机制。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落地即可见效的政策主要聚焦在税费和租金减免方面。”中关村创业大街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截至目前,该机构已为入驻的中小企业减免房租约达700万元。
截至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发布措施,优惠减免房屋租金的个人出租人。例如,江西省八部门发文明确,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照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出租人在办理相关税收减免和优惠手续时,应提供房屋租金减免书面协议、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对已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的困难国企,由出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政府统筹有关资金给予适当帮扶。
此外,《通知》还在政府工作报告的基础上重申,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底。允许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至明年缴纳。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按名义税率退税的出口产品全部实现足额退税。
“可以说,减税降费在2019年创下2.36万亿元的历史新高后,再次刷新纪录。”全国政协常委、财政部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张连起曾在两会期间表示。此次《通知》要求,落实好相关收费基金减免政策、降低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
其中包括,落实好今年以来出台的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政策;针对企业实施互联网接入宽带和专线降费,并重点向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倾斜,整体上实现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重点排查“过头税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等。而前述举措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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