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曝光私募违规套路
本报记者/任威/夏欣/上海报道
深圳证监局日前通报了一年多以来对70多家重点风险机构开展的核查检查,并对诸多机构违规销售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惩戒措施,个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已被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此次通报涉及多家机构,主要问题包括三类私募基金销售环节违法违规问题。
中债登前法律顾问、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柯荆民认为,在私募基金募集阶段,存在着比较大的刑事风险。因为募集的过程就是一种“集资”的过程,主要是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概率很高。
根据证监局通报梳理,在私募基金销售环节违法违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三大方面:其一,公开宣传推介。包括通过互联网推介、借助微信号宣传、使用电话本群呼、采取现场会利诱四类问题。
具体而言,如深圳前海亚太富邦基金有限公司等机构,存在利用官网及腾讯视频发布广告、在热点论坛发布募集说明书等违规行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向物业索取、购买电话本等方式获取数千条公众手机号,雇佣百余人拨打电话实现推介目的。
此外还有不少机构为迎合人们扩大社会交际的心理,利用各种聚会扩大推介范围和诱导参与者购买。如深圳市前海新高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利用在豪华酒店定期不定期举行的不设门槛酒会、答谢会,向与会人员发放推介材料,并通过有奖销售、老客户返利等诱导新客户购买产品。
对于上述公开推介的四类问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战尧认为,上述私募机构违背了私募基金禁止公开化的属性,在推介方式、销售渠道、社会认知等方面,此类私募机构没有守住“非公开募集”的底线。
其二,向不特定对象募资。包括突破人数底线(单只私募基金200人参与的限制)、未严守适当性要求、未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三类问题。
在投资人数限制上部分私募机构发行的产品远超合规底线,比如:深圳富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鼎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私募机构发行的产品共计涉及投资者1000多人,而其募集资金主要流向集团公司混同使用。
另外还有私募机构曾向大量举债或拼单凑单购买的不合格投资者募资。如:深圳市恒汇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荧兴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
“此类私募机构未能严守合格投资者要求,未能对参与投资者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判断。”刘战尧称,与私募基金禁止向不特定对象销售的属性不符。
其三,误导欺骗社会公众。包括借持牌名称混淆、用登记备案增信、以机构托管背书。
具体而言,诸多私募机构名称带有“基金”“基金管理”字样,但业务开展时未向投资者充分提示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差异性,使投资者误以为是类似公募基金的持牌机构,例如深圳市前海秦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晋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等;
有的私募机构利用投资者对托管制度的既往理解和信赖,借银行托管为名,在发行中突出宣传或片面强调产品由持牌机构托管,让投资者误认为背后有托管机构兜底。如已被公安立案通报的深圳市中金国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利用与某国有银行旗下一家支行签订托管协议为噱头募集产品,实务中有大量投资者基于对托管机构的信任买入私募产品。
对此刘战尧认为,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通过借持牌名称混淆、用登记备案增信、以机构托管背书等方式误导欺骗社会公众,属于通过虚报信息骗取登记备案、先备后募、备少募多等各种手段,利用投资者对登记备案、近似公司名称、机构托管背书等方面的误解,不当增信。此类私募机构未能严守诚实信用底线。
对于投资者而言,如何甄别或选择一家合法合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产品至关重要。
私募排排网资深研究员刘有华总结,首先是管理人资质,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旗下产品是否第三方托管;其次是公司有无负面新闻,比如公司实控人有无被列为失信人、公司是否发生过兑付危机等等;最后就是公司的产品运行情况,需要衡量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否与其产品所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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