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年中会议释放重磅信号 为下半年划定九大重点
作者: 袁子懿
[ 证监会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加强风险研判,强化对杠杆资金的监测,防范和打击体系化、规模化场外配资,努力走在市场曲线的前面,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积极推进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力争处置效果有新的提升,风险进一步收敛。 ]
新《证券法》出台、科创板再融资以及减持等关键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新三板深化改革平稳落地……今年上半年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下半年又将如何部署?这一问题可以在证监会7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中找到答案。
此次会议除了总结上半年工作,还提出了下半年的九大工作重点,其中包括保持IPO常态化、完善注册制制度规则、践行“不干预”理念等。
会议强调,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局面,完成全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需要付出更大努力。证监会系统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奋力争取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
保持IPO常态化,聚焦“建制度”
证监会提出,在落实“六稳”“六保”中进一步体现资本市场担当作为。细化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举措,将前期的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可操作性和直达力,促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资本市场机制作用,更好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在疫情背景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机制。保持IPO常态化,推进再融资分类审核。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落地,尽快形成示范效应。推进期货期权产品创新。
据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2020年上半年共有22家公司退市,超过2019年全年水平。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提出要加快新《证券法》细则落地,适时启动集体诉讼程序,同时要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
对于健全退市机制以及完善注册制制度规则方面,证监会在此次会议上也做出了相关要求,要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加快关键制度创新,补齐制度短板。完善注册制制度规则,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审核注册的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健全市场化、法治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稳妥推进交易结算制度改革。
与此同时,会议还强调,“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平稳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地实施。保持改革定力,加强改革评估,进一步统筹好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各项改革举措。”
会议提出,要着力提升融资端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持续推进科创板制度创新,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和稳定运行,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增强市场吸引力、辐射力和覆盖面。坚持内外双向发力,在投资端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举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打造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加快落地。
“不干预”与“零容忍”
会议指出,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减少管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按规则制度办事,保持市场功能正常发挥;完善预期管理机制,加强宏观研判,稳定市场预期。以编制权责清单为抓手,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进一步整合规范备案报告事项。健全促进行业机构做优做强的制度机制,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
在“不干预”的同时,是“零容忍”。7月以来,监管层屡次提及落实资本市场“零容忍”工作要求。
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仅隔4天,证监会在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之际,再次提出将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严厉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推动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力度,显著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次会议上,证监会表示将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机制,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抓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实施。多渠道、多平台强化执法宣传,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严打场外配资,完善投资者保护
证监会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加强风险研判,强化对杠杆资金的监测,防范和打击体系化、规模化场外配资,努力走在市场曲线的前面,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积极推进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力争处置效果有新的提升,风险进一步收敛。加大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和监管,加快推动出台《私募基金条例》,出台私募基金规范经营的底线要求,稳妥推进高风险个案处置。今年以来,证监会也在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方面持续加力。5月15日投保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提出了六大举措强化“大投保”, 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促进归位尽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提出了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除此之外,会议还要求进一步落实分类和差异化的理念,强化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快推动科技监管落地见效,促进提升全行业科技化水平。加快制定欺诈发行责令回购办法。创新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培育成熟理性的股权投资文化。
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逐步对外开放,金融领域的跨境监管也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
2019年12月公布的证监会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的备忘录一览表显示,证监会已同64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建立了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机制。
此次会议提出,要坚定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强化监管合作。持续推进市场、行业和产品开放,研究逐步统一简化外资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和方式,同步加强开放条件下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共同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修订整合现有境外上市规则,构建完整清晰的境外上市监管制度体系。健全与香港金融监管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坚定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此外,会议强调,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协同推进风险处置和金融反腐工作,推动系统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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