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被北京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 或因广告内容不准确
每经记者 董天意每经编辑 孙磊
启信宝数据显示,7月30日,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决定文书号为京朝市监工罚(2020)712号,处罚事由显示为010101,处罚内容为罚款5万元,处罚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据了解,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已不是首次受到行政处罚。资料显示,2016年9月13日,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曾因在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未表明出处等原因,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有分析指出,通过处罚事由显示来看,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此次被处罚事由或与上起相同。此外,据启信宝数据显示,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还涉及司法诉讼17起,内容包含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
公开资料显示,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0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朱晓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售;提供汽车技术咨询;提供汽车技术服务;充电设备管理运营服务(在规划许可的停车场区域内)等。
截至美东时间7月31日收盘,特斯拉(TSLA)股价下跌3.81%,报1430.76元/股。
(封面图来源:每经记者 刘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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