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葫芦岛银行原行长王学伶被调查 银保监分局回应:该行目前运营正常 被查系“个人问题”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蕾 8月2日,葫芦岛银行官网发布公告,葫芦岛银行原行长王学伶因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市委批准,党委书记李玉林同志主持葫芦岛银行全面工作,副行长李晓东代理行长职责。
公告中,葫芦岛银行同时指出,我行及所属各营业网点,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目前,我行经营正常稳定,资金充裕,完全能够保证储户正常提款需求。
公开资料显示,王学伶,原葫芦岛银行董事、行长,男,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64年8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至1999年在建设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及支行任职,1999年7月至2007年7月,历任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副主任、葫芦岛银行副行长及行长。2008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在葫芦岛市投资集团任总经理、在浦发银行沈阳分行任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葫芦岛银行行长。
2007年8月,王学伶因对购买国债资金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被辽宁银监局开出罚单,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根据葫芦岛银行官方微信号8月3日刊发一篇《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关于葫芦岛银行的公告》,公告落款为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葫芦岛监管分局。
公告表示,葫芦岛银行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也是中国人民银行存款保险的投保单位,存款人的各项权益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目前,该银行经营正常,资金充裕,足额缴纳了准备金,支付能力充足。储户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希望存款人务必保持理智,不要轻信谣言,以免盲目支取存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监管部门将继续支持葫芦岛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并将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切实保障银行和广大储户的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联合公告,经济观察网记者致电葫芦岛银保监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联合)公告属实,该行目前运营正常,原行长被查涉及的是个人问题。
葫芦岛银行原名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成立于2001年9月,其前身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筹建于1995年,成立于1996年。2009年12月,经银监会批准更名为葫芦岛银行。2011年5月,首家异地分支机构沈阳分行挂牌营业,实现了从地方性银行到区域性银行的转变。
该行官网消息指出,截至2018年末,葫芦岛银行资产总额840.6亿元,存款总额708.8亿元,贷款总额434.4亿元,资产、存款、贷款规模均为葫芦岛市金融机构首位。
不过,该行2018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该行总资产为908.15亿元。贷款与垫款总额475.78亿元,存款总额766.23亿元。
据葫芦岛银行2019年报告,相较于2018年,2019年该行总资产和营收增速放缓,资产质量恶化明显,净利润呈大幅下降。截至2019年底,葫芦岛银行总资产1087亿元,同比增长19.69%,增幅低于2018年的34.79%;2019年该行营收25.1亿元,同比增长12.27%,相比2018年的191.02%增幅大幅下滑。2017年,葫芦岛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4%,2018年为1.76%,2019年上升近2个百分点至3.73%,2017年至2019年,该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74%、12.41%、10.77%。
净利润方面,相较于2018年同比增长6.65%,该行2019年净利润同比下降59.40%,为2.71亿元。葫芦岛银行表示随着规模的增长,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但由于2019年不良贷款攀升,致使贷款减值损失计提支出同比增加,导致利润减少。2019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9.94亿元,同比增长141.67%。
8月2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表示近日有人在网上传播有关葫芦岛银行的不实信息,造谣惑众,并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了部分群众的恐慌。截至8月2日16时,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造谣者进行了处罚,现已依法行政拘留4人,教育训诫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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