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深圳金融行动方案”来了!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罕见提出打造两类金融中心
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临近,一大波政策利好纷沓而至,共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的“深圳行动方案”重磅发布!
深圳联合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证监局等制定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行动方案》(简称《深圳行动方案》共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
深圳行动方案是对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的细化和分工落实。方案既比照《意见》逐一对应,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又不囿于条文,立足深圳实际,结合先行示范区建设金融重点工作,助推深圳金融先行示范。
罕见提出打造两类金融中心
深圳行动方案罕见提出打造两类金融中心: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
深圳金融科技起步早,技术创新、场景应用等能力处于领先位置,科技创新企业密集活跃,金融科技生态良好。
数据显示,在浙大AIF、浙大ZIBS、浙江省IDR联合发布的2020年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报告中,深圳市位列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第6名。英国智库Z/Yen集团联合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于2020年3月发布的27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深圳金融科技位列全球第6名,领先于香港。
此外,近年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院、未来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全国唯一的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全国唯一的市场化个人征信公司百行征信、具有EID数字身份认证技术的中信网安等一批金融科技重要机构落户深圳,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
深圳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市区两级金融科技创新奖1200万(市区各600万),用于奖励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科技、社会影响力金融科技等应用项目,香港金融科技项目也纳入评奖范围。而7月28日,深圳市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攻关基地正式揭牌。
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征是绿色金融。全国首部绿色金融地方立法,目前已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等渠道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7月30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深圳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启动会在线上成功举办。经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议,深圳积极响应和支持,各方就探讨在深圳市建立一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旗下的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达成了初步共识,并启动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
其中,为助推深圳可持续金融先行示范,创新提出了“充分发挥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台作用,引导上市公司主动披露ESG信息”“争取国家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为推动深圳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立法,规范绿色金融行为”“研究制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库等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等;
建立双向跨境理财通机制
跨境资金池业务已上报实施方案或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深圳行动方案提出的15条行动措施包括: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建立双向跨境理财通机制、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稳妥扩大跨境转让资产新品种、规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多项具体措施。
其中,不仅充分体现了深圳特色,如“充分发挥我市国际人民币投贷基金能效,探索加强与港澳机构合作,为深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优质投融资服务”,更积极探索创新。
例如,方案提出“探索跨境银团贷款,指导港澳银行在深分支机构联合内地银行、境外母行等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银团贷款服务”“研究推动分类完善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研究允许证券公司资本项目下的跨境资金可直接用于证券自营、承销、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证券业务支出”等。
今年6月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及澳门金融管理局便发出联合公告,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双向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理财通),让包括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九市居民可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资区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建设国际金融枢纽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自去年2月《规划纲要》公布后,香港特区政府就积极向中央提出可行措施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在去年11月6日第三次会议后,公布支持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其后香港金管局一直与内地和澳门当局就开展理财通保持紧密沟通。理财通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另一个里程碑。
值得注意的是,跨境理财通试点也已于6月29日正式官宣,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目前正在开展研究制定有关试点方案。此外,深圳银保监局近期积极参与银保监会关于港澳保险服务中心设立有关调研活动,并配合做好方案制定工作。
支持港澳银行、证券、保险等
在深拓展发展空间
根据深圳行动方案,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方面,深圳提出了支持港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深拓展发展空间,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在深建设各类总部,持续深化深港澳保险领域合作等4条措施。
在保险业的支持上,《深圳行动方案》创新提出了“支持保险公司在深设立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各类总部,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优惠政策”、“推动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发行巨灾债券”、“积极推动在深圳设立保险服务中心”。
针对证券期货行业,行动方案提出了“探索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可收付客户外币的一级代客账户,支持外币代客业务的发展”。
支持深交所建设大湾区债券平台
推进深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深圳多种跨境创新政策落地进程也在加快。
其中,为助推深圳可持续金融先行示范,深圳行动方案创新提出了“充分发挥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台作用,引导上市公司主动披露ESG信息”“争取国家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推动深圳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立法,规范绿色金融行为”“研究制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库等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等。
值得注意的是,为深化深港澳金融市场互通,进一步提出“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前海建设大湾区债券平台,探索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据了解,当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同前海管理局深入调查研究大湾区债券平台,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证监会,目前方案待证监会先行示范区领导小组审议。在推动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业务上,深圳外汇局近期已联合广东省外汇局开展跨境资金池调研,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报了有关实施建议。
加快推进央行贸易金融
区块链平台建设
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发展金融科技方面,深圳行动方案提出7项举措,具体包括:加快搭建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央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深港澳互通使用等。
其中,为进一步提升深圳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水平,结合深圳先行示范区金融重点工作,提出“扎实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及“加快成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此外,为大力支持金融科技发展,提出研究制定出台金融科技专项扶持政策,开展金融科技节主题活动,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积极参与、支持、协调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各个场景应用在深试点等系列措施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起,数字货币研究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设和运营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致力于打造立足湾区、辐射全球的开放金融贸易生态。目标是创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开放、可信、安全、标准、合规、高效、公益、共享的贸易金融资产登记、托管、交易和流转平台。
同时赋能中小企业,服务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积极探索基于区块链的创新性贸易金融产品形态、金融监管政策,以贸易融资推动深港合作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推动数字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奠定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是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有效尝试。项目一期自2018年9月4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后,已陆续上线“应收账款多级融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国际贸易账款监管”三个应用场景,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建设国家级非法金融活动
监测预警平台深圳分中心
在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深圳行动方案提出不断深化深港澳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深圳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协同开展跨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深化深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等7项举措。
其中,结合深圳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工作基础,提出了“探索建设以监管科技为支撑的国家级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深圳分中心”的工作目标,聚焦风险重点环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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