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4日晚,美都能源结束了退市整理期,正式摘牌。在退市前夕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刚刚终止上市后包括公司董事长在内的5人又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可谓雪上加霜。(美都能源维权入口)
根据公告,截至一季报末,美都能源尚有约13万股东,股价定格在0.21元。事实上,在2015年6月时美都能源市值曾高达287亿,然而退市前仅剩不到8亿,股价较最高点暴跌98%以上。截止2017年底,公司总资产173.52亿元,净资产112.32亿元,经营呈现良好态势,至2018年、2019年情况斗转直下,*ST美都归属净利润分别为-11.0亿元、-8.31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8.6亿元、-7.70亿元。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美都能源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和11月违规为实控人闻掌华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分别占公司2015年净资产的68.31%和22.04%,此两笔担保美都能源均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事项,亦未按规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二是公司未及时披露重要子公司资产质押及其进展和多起担保、债务逾期事项。2018年11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MD America Energy .LLC 将其全部股权及资产为自身贷款融资担保,其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8.63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的的45.32%,但公司未对该事项履行临时公告义务,仅在2018年年报中予以披露,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义务的违规行为。
此外,2018年5-12月期间,公司先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5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2,68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在担保发生时及时披露临时公告,直到2020年5月22日才得以披露。2020年4月10日,公司为美国子公司在中国银行(维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办理的1,72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保函)到期,公司尚未偿还,直到2020年4月23日才予以披露。
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闻掌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任董事兼副总裁、总裁翁永堂、时任监事兼总裁助理张卫平、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勤、时任财务总监陈东东对上述行为负不同程度的责任。
除此之外,由于公司未披露全资子公司股权及资产质押及贷款逾期情况,多次未及时披露为子公司担保事项,上交所还对陈保印(时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旭涛(时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关注。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表示,目前股民维权团队正在推进关于美都能源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初步判断,在2020年5月20日之前买入美都能源(600175)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2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美都能源(600175)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初步准备发起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积极向律师咨询,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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