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受理“承兴案”姐妹二人骗取融资款300亿余元
本报记者/万佳丽/上海报道
8月20日,上海二中法院发布消息称,近日,上海二中院受理了被告人罗静、罗岚合同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告人石勉乾、刘晓琴、梁志斌、冯国锋、王珺、赵遵记、刘华、刘豪合同诈骗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罗静、罗岚作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伙同石勉乾等其他8名被告人以虚构应收账款为名骗取被害单位融资款共计人民币300亿余元,实际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亿余元。罗静、罗岚在骗取融资款过程中,向业务相对方行贿300万余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万余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罗岚是罗静的妹妹,二人通过应收账款的方式累计融资300亿余元,目前存量未解决的(实际损失)80亿余元。“由于涉及大型电商平台以及多家金融机构,案件金额又巨大,案件推进得挺困难”。
在没出事之前,罗静是三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分别是港股上市公司承兴国际控股、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以及一家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CamsingHealthcare(BAC)。同时,罗静与诺亚财富汪静波都是商界女性俱乐部“木兰汇”成员,两人还同场出席了2018年的商界木兰年会。
2019年7月5日,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和香港上市公司承兴国际相继公告其实际控制人罗静因涉嫌金融诈骗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由此,一颗隐藏许久的“地雷”被引爆。
随着罗静被带走,其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所得近百亿融资款也不知去向。危机开始蔓延,为罗静提供融资的百亿元资管产品陷入兑付危机,包括湘财证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等金融机构均卷入其中。此外,两家大型电商也均牵扯其中。
根据相关公司公告,某上市财富管理公司旗下产品为承兴国际控股相关第三方公司提供了34亿元的供应链融资,投资标的系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某电商公司的应收账款。该财富管理机构已经提起诉讼。
该产品共有8只,涉资34亿元,期限分别在3个月、6个月、9个月、11个月不等,主要涉及承兴对某电商平台的应收账款。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已备案的该基金以及相关系列基金,共42只,成立时间从2015年9月跨越至2018年4月。
2019年7月9日,对于该项指控,承兴国际控股和相关电商平台都予以否认。
值得注意的是,被牵涉其中的金融机构与罗静合作产品均为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产品,承兴系关联公司作为融资方给两个电商公司平台提供货物并因此产生应收账款,承兴以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向投资者发行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产品。
自2015年左右开始,罗静以广州承兴、广东承兴为融资主体,凭借对相关电商平台、中移动等知名公司的应收账款,通过多个资产管理平台公开募资,单笔募集资金在数千万至数亿元不等,年度收益率集中在7%~10%之间。
某牵涉其中的金融机构人士透露,“之前罗静用应收账款在我们这儿融资,有时比兑付日期晚那么几天,但合作方的电商平台都会直接先打钱给我们,帮罗静先还上。”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踩雷“承兴案”的投资机构也在上海、湖南、江苏等地对广东中诚、罗静、某电商平台以及其他涉事方提起了民事诉讼,但鉴于刑事案件还未开始,在各地的民事诉讼也迟迟未能推进。
此次上海二中院公告称,将择期公开开庭审理“承兴案”。而据牵涉其中的金融机构人士透露,预计今年底前刑事案件可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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