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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安鑫创应收账款飙大客户现风险 业绩对赌失败未赔偿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深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9月3日审核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创”)的首发申请。华安鑫创的主营业务为汽车中控和液晶仪表等座舱电子产品的核心显示器件定制选型、软件系统开发及配套器件的销售。
2018年11月29日,华安鑫创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19年8月8日、2020年6月22日更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0年8月27日报送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其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安鑫创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拟募集资金5.50亿元。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安鑫创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华安鑫创的实际控制人为何信义、何攀父子二人,二人合计持有2564.24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42.74%。何信义、何攀均为中国国籍,但何攀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18亿元、6.64亿元、8.35亿元、8.63亿元和8.56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128.63万元、3867.45万元、4466.26万元、7385.14万元和8585.64万元。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4亿元、6.13亿元、8.22亿元、9.01亿元和8.59亿元。其中,2015年至2017年,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敌同期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方面,2015年和2017年均为净流出,2019年该数据不及同期净利润。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1.68万元、461.89万元、-6164.84万元、5107.77万元和5149.13万元。
华安鑫创累计报送4版招股说明书,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等多处财务数据前后对不上。
比如,2016-2017年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此前的3793.58万元和5502.33万元,更改为现今的3810.46万元和5498.23万元。
除了财务数据调整,其股本演变情况变化更大,2017年6月曾签过对赌协议,而华安鑫创在首次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提及对赌协议。华安鑫创向银川君度、上海联创、上海祥禾、苏州大得、西藏泰润等五家有意增资入股机构承诺,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的的净利润将分别达到5500万元和1.35亿元。若未能业绩达成,华安鑫创则必须进行业绩补偿,逾期未补偿则按20%年息加收罚息。
而从结果来看,华安鑫创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全年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相距甚远。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华安鑫创实际获取净利较其承诺分别少0.004%和45.3%。
虽然未达承诺业绩,但华安鑫创并未赔偿。2018年11月,华安鑫创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并成功获得受理,无需承担业绩补偿或股权回购义务,且对赌条款均已经被解除且不再执行。
过去五年,华安鑫创即依赖大客户,又依赖主要供应商。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18亿元、5.37亿元、6.69亿元、7.09亿元和6.97亿元,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89%、80.88%、80.10%、82.20%和81.41%。
同期,华安鑫创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3.15亿元、5.02亿元、6.66亿元、6.40亿元和6.43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86.85%、87.68%、91.98%、88.45%和91.30%。
而不管是大客户还是主要供应商,近年来都有些“自顾不暇”。航盛电子为华安鑫创第一大客户,从2017年开始,航盛电子共涉及司法诉讼5起,涵盖内容包括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及财产保全等内容。其中,法院公示三张银行承兑汇票的催收公告,出票人均为航盛电子。
航盛电子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金2.7亿元,实缴资本3128.55万,2019年年报显示参保人数为0人,2018年参保人数为1514人。航盛电子参保人数从2018年的1514人,变为2019年的0人。
中华映管曾为华安鑫创最主要的液晶显示屏供应商之一。2018年12月13日,中华映管发布公告称其与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到期无法清偿,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依法向法院申请重整和紧急处分。截至2019年末,台湾中华映管已全部停工,重整申请及抗告均被法院裁定驳回,董事会决议向法院申请破产但尚未进入破产程序。
上述事项致使华安鑫创的采购向深天马集中。2019年,华安鑫创对深天马的采购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达到74.25%。
但华安鑫创和深天马的合作似乎存在不对等之处。反馈意见显示,华安鑫创和深天马签署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双方共同商定,合作范围限定在自主品牌车厂(主要是上海汽车、上汽通用五菱汽车)”以及其配套的一级供应商(航盛汽车电子、延锋伟世通等),以下统称为“终端客户”,如终端客户不同意与华安鑫创合作,则深天马有权不同意华安鑫创而直接向终端客户提供产品。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768.84万元、1.95亿元、2.74亿元、3.36亿元和4.49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57%、33.53%、32.79%、38.96%和52.45%。
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2016年至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150.37%、40.74%、22.81%和33.53%,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57%、18.57%、3.34%和-0.80%。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存货净值分别为1010.14万元、1230.00万元、3643.48万元、1962.34万元和850.17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73%、4.34%、7.64%、3.76%和1.46%。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16次、4.88次、3.57次、2.83次和2.18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32次、51.12次、29.56次、25.47次和48.59次。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综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30%、13.76%、13.35%、16.20%和17.67%。
按产品分类来看,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核心器件定制的毛利率分别为12.72%、11.53%、10.88%、12.30%和12.81%;软件系统开发的毛利率分别为19.99%、85.27%、78.78%、78.18%和75.28%;通用器件分销的毛利率分别为14.15%、15.67%、12.11%、8.69%和10.96%。
虽然软件系统开发的毛利率远高于另外两项产品,但截至2019年末,华安鑫创软件系统开发业务仅贡献营业收入不到8000万元,占比不到10%。也就是说,该公司超90%业务的毛利率均偏低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研发费用分别为521.37万元、1098.99万元、1133.75万元、1286.15万元和975.51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25%、1.65%、1.36%、1.49%和1.1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8.46、7.52%、6.22%、7.52%和9.0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安鑫创核心技术人员共有8人,占该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98%;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共有136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67.66%。
招股说明书显示,华安鑫创8位核心技术人员均较为年轻,其中7位为80后,年纪最大的2位出生于1984年;1位为90后,出生于1993年。2019年1月8日,华安鑫创原核心技术人员、系统事业部软件二部研发总监李高因家庭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并于2019年2月18日正式离职。
事实上,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华安鑫创过去4年内员工离职率颇高。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离职人数分别为30人、44人、57人和59人,离职率分别为21.43%、22.68%、24.05%和22.69%,且离职员工遍布各层级。
2017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高层人员(总监级及以上)累计5人离职,中层人员(经理级)离职人数累计为23人,基层人员累计离职人数为132人。而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华安鑫创员工人数分别为92人、110人、150人、180人和201人。
2016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经营规模并未出现增加,但员工人数却大幅增加。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员工人数同比增幅分别为19.57%、36.36%、20.00%和11.67%;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18.57%、18.57%、3.34%和-0.80%。
报告期内,华安鑫创因子公司违规行为被罚两次。其中,2家香港子公司因税务注销补报了调整后的报表并补缴了相应的利得税款,累计被罚372万港元,其中华安鑫创承担340.48万港元;子公司上海郃昕电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抄税,华安鑫创被罚1000元。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华安鑫创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冲刺创业板
华安鑫创前身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5日。2017年8月18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鑫创的主营业务为汽车中控和液晶仪表等座舱电子产品的核心显示器件定制选型、软件系统开发及配套器件的销售。
2018年11月29日,华安鑫创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安鑫创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华安鑫创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5.50亿元,其中2.41亿元拟用于投资建设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1.11亿元拟用于投资建设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9893.34万元拟用于投资建设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华安鑫创的控股股东为何信义,其直接持有公司1759.7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29.33%。
华安鑫创的实际控制人为何信义、何攀父子二人。何攀直接持有华安鑫创804.4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3.41%;何信义、何攀二人合计持有该公司2564.24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42.74%。
何信义,男,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石盘衡器厂技术经理,自1968年起长期从事衡器生产和销售、生鲜批发,以及服装加工和销售等个体经商活动,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商业领域经验。2013年1月起担任华安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同年设立香港华安控股并担任董事,现任华安鑫创董事。
何攀,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2004年7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担任销售经理、北京地区总经理、汽车事业部负责人;2013年1月起创立华安有限,现任华安鑫创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北京华安科技执行董事兼经理、未来汽车监事、香港华安科技和香港华安控股董事。
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略降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18亿元、6.64亿元、8.35亿元、8.63亿元和8.56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128.63万元、3867.45万元、4466.26万元、7385.14万元和8585.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0.16万元、3867.93万元、4482.68万元、7073.68万元和8194.19万元。
2019年,华安鑫创营业收入同比下滑0.80%,净利润同比增长16.26%,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幅不匹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方面,2015年和2017年均为净流出,2019年该数据不及同期净利润。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1.68万元、461.89万元、-6164.84万元、5107.77万元和5149.13万元。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4亿元、6.13亿元、8.22亿元、9.01亿元和8.59亿元。其中,2015年至2017年,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敌同期营业收入。
多处财务数据“打架”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华安鑫创共披露了4版招股说明书(2018年11月29日申报稿报送证监会、2019年8月8日申报稿报送证监会,2020年6月22日申报稿报送,2020年8月27日上会稿报送深交所)。4版招股说明书中,该公司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等多处财务数据对不上。
2018年11月29日报送的申报稿显示,华安鑫创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93.58万元;而2019年8月8日报送的申报稿显示,其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1.46万元。二者相差7.88万元(后者减去前者)。
来源:2018年11月29日报送的申报稿对于华安鑫创2017年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营业收入和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一致的情况下,2019年8月8日报送的申报稿与2020年最新两版招股说明书中的数据对不上。
2019年8月8日报送的申报稿显示,2017年,华安鑫创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5481.62万元和5294.97万元。
来源:2019年8月8日报送的申报稿2020年两版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该公司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466.26万元和4482.68万元。
来源:2020年8月27日报送的上会稿也就是说,华安鑫创最新版上会稿招股说明书较2019年报送的申报稿招股说明书中2017年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减少1015.36万元、812.29万元。
此外,2019年8月8日报送的申报稿中该公司2017年和2018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9060.09万元和53896.13万元;最新版上会稿招股说明书中,该公司2017年和2018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9398.55万元和54234.58万元。也就是说,华安鑫创2017年和2018年的资产总额数据也对不上。
对于财务数据的更改,华安鑫创并没有在更新后的申报稿中直接说明。
据IPO日报,律师严义明表示,一般来说,如果申报稿数据发生改变,需要进行说明。
对比前后申报稿,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较之前多出两项的数据,即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的投资收益。
曾签对赌协议 业绩与承诺相差甚远
不得不提的是,对比华安鑫创各版本招股说明书,该公司不仅对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改,其股本演变情况变化更大,由此前的8页增长至15页,并新增对赌协议内容。
2017年6月23日,经华安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华安有限增加注册资本至5842.67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834.67万元分别由银川君度尚左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50亿元的价格认缴出资500.80万元、上海联创永沂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5000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166.93万元、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3000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100.16万元、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1700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56.76万元、西藏泰润文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300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10.02万元,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均为29.95元。
同日,各方分别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华安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章程》。据悉,根据协议,华安鑫创向银川君度、上海联创、上海祥禾、苏州大得、西藏泰润等五家有意增资入股机构承诺,2017年下半年及2018财年的的净利润将分别达到5500万元和1.35亿元。按照当时双方达成的相关协议,若华安鑫创届时未能业绩达阵,则必须进行业绩补偿,逾期未补偿则按20%年息加收罚息。
2017年下半年,华安鑫创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11.62万元,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1.13万元;2018年,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73.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012.99万元。
从结果来看,华安鑫创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全年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相距甚远。
虽然未达承诺业绩,但华安鑫创似乎不用赔偿。
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11月,华安鑫创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并成功获得受理,未触发关于―发行人于2018年12月31日前未提交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的对赌约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肖炎、杨磊亦无需承担业绩补偿或股权回购义务。
同时,华安鑫创表示,在公司2018年11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之前,公司及其股东何信义、何攀、肖炎、杨磊已经与签署上述对赌协议的各股东签署了解除协议且各股东亦出具了书面声明,上述对赌条款均已经被解除且不再执行。因此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等后续对赌条款均已经解除并不再执行。
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768.84万元、1.95亿元、2.74亿元、3.36亿元和4.49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57%、33.53%、32.79%、38.96%和52.45%。
2016年至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150.37%、40.74%、22.81%和33.53%,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57%、18.57%、3.34%和-0.80%。
过去四年,该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而应收账款较大可能导致华安鑫创出现资产流动性风险和坏账损失的风险。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应收账款各期坏账准备计提分别为36.69万元、114.24万元、118.15万元、1226.58万元和647.91万元。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分别为77.96万元、196.60万元、309.62万元、1532.53万元和2181.39万元。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690.88万元、1.93亿元、2.71亿元、3.21亿元和4.27亿元,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47%、67.98%、56.72%、61.42%和73.35%,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4.66%、65.44%、54.79%、59.17%和66.13%。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16次、4.88次、3.57次、2.83次和2.18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50.26天、73.74天、100.95天、127.24天和165.10天。
过去五年,同行业上市公司韦尔股份、中科创达、诚迈科技和润欣科技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01次、3.53次、3.37次、3.50次和3.78次。
2019年存货余额仅886.78万元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010.14万元、1231.73万元、3663.22万元、2013.75万元和886.78万元;华安鑫创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0元、1.73万元、18.01万元、31.67万元和8.58万元。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存货净值分别为1010.14万元、1230.00万元、3643.48万元、1962.34万元和850.17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73%、4.34%、7.64%、3.76%和1.46%。
华安鑫创称,2017年末存货余额水平较高而2018年末和2019年末持续回落,主要系2017年末核心器件定制及通用器件分销业务增速较快,公司完成融资后资金相对宽裕,结合下游需求对主要产品进行了提前备货,从2018年开始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汽车行业景气度亦有所下降,公司出于谨慎经营的考量进一步控制库存占用,由此导致2018年末存货余额有所下降,2019年末则相比2018年末进一步下降。
据了解,华安鑫创的存货由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等构成。
2015年至2019年,该公司库存商品分别为727.49万元、1077.55万元、3494.22万元、1811.06万元和521.68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2.02%、87.48%、95.39%、89.93%和58.83%;在产品分别为0元、23.69万元、168.99万元、202.69万元和365.09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1.92%、4.61%、10.07%和41.17%;发出商品分别为282.66万元、130.49万元、0元、0元、0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7.98%、10.59%、0%、0%、0%。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32次、51.12次、29.56次、25.47次和48.59次;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2.71天、7.04天、12.18天、14.13天和7.41天。
2015年至2019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53.94次、31.90次、33.56次、57.05次和23.20次。
低毛利率业务占比超90%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综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30%、13.76%、13.35%、16.20%和17.67%。
过去五年,华安鑫创主要产品为核心器件定制、软件系统开发和通用器件分销。2015年至2019年,其核心器件定制销售收入分别为2.51亿元、4.77亿元、6.12亿元、4.08亿元和3.9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00%、71.82%、73.33%、47.26%和46.62%;通用器件分销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1.67亿元、1.77亿元、1.96亿元、3.83亿元和3.7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96%、26.66%、23.46%、44.37%和44.28%;软件系统开发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15.09万元、1008.35万元、2682.07万元、7217.66万元和7791.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4%、1.52%、3.21%、8.36%和9.10%。
按产品分类来看,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核心器件定制的毛利率分别为12.72%、11.53%、10.88%、12.30%和12.81%;软件系统开发的毛利率分别为19.99%、85.27%、78.78%、78.18%和75.28%;通用器件分销的毛利率分别为14.15%、15.67%、12.11%、8.69%和10.96%。
华安鑫创表示,软件系统开发业务的收入增长速度最快,该业务毛利率更高,是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增长点。
然而,上述数据显示,虽然软件系统开发的毛利率远高于另外两项产品,但该业务为华安鑫创贡献营业收入并不高。截至2019年末,软件系统开发业务仅贡献营业收入不到8000万元,占比不到10%。
华安鑫创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核心器件定制和通用器件分销,但两项业务毛利率均在10%左右徘徊。其中,通用器件分销毛利率过去5年在波动中呈下滑走势,2018年毛利率仅为8.69%。
研发费用率不到2%远低于同业 2019年研发费用同比下滑24.15%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研发费用分别为521.37万元、1098.99万元、1133.75万元、1286.15万元和975.51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25%、1.65%、1.36%、1.49%和1.14%。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8.46、7.52%、6.22%、7.52%和9.01%。
华安鑫创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技术研发相关的研发人员薪酬及福利费、折旧与摊销费、材料费、差旅费等项目。2015年至2019年,其职工薪酬分别为249.54万元、509.11万元、665.76万元、787.17万元和627.17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率分别为47.86%、46.33%、58.72%、61.20%和64.29%;租赁费分别为18.47万元、47.92万元、71.41万元、101.26万元和117.40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3.54%、4.36%、6.30%、7.87%和12.04%;材料与技术投入支出分别为45.58万元、182.38万元、108.04万元、203.63万元和62.85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率分别为8.74%、16.60%、9.53%、15.83%和6.4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安鑫创核心技术人员共有8人,占该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98%;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共有136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67.66%。
华安鑫创8位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该公司副总经理张龙、监事会主席李庆国,以及其他核心人员马磊、张远国、李志伟、尤晓旭、侯启家及黄国勇。
招股说明书显示,8位核心技术人员均较为年轻,其中7位为80后,年纪最大的2位出生于1984年;1位为90后,出生于1993年。
2019年1月8日,华安鑫创原核心技术人员、系统事业部软件二部研发总监李高因家庭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并于2019年2月18日正式离职。李高离职后,由黄国勇接替担任软件二部研发总监职务。
在华安鑫创申报稿反馈意见中,发审委曾对其研发投入低于同业等问题提出疑问。
对此,华安鑫创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发行人研发费用率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源于发行人所销售产品的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发行人的研发方向相比同行业公司更为聚焦,与营业收入相比相对投入规模较小。此外,作为研发费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行人研发人员的薪酬水平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数。因此,发行人的研发投入规模低于可比公司具备合理性。
除此之外,招股说明书显示,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19项,外观设计3项,90项软件著作权。
超八成收入依赖前五大客户
作为汽车中控、液晶仪表等座舱电子产品的软、硬件服务商,华安鑫创客户主要为国内各汽车座舱电子系统集成商、整车厂和整车设计公司。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18亿元、5.37亿元、6.69亿元、7.09亿元和6.97亿元,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89%、80.88%、80.10%、82.20%和81.41%,客户集中度较高。
对于客户集中度较高,华安鑫创解释称,由于下游行业整体处于多头竞争的格局,且市场热销车型往往集中在少数整车厂,部分项目车型的热销会使公司的收入来源也趋于集中。
其中,华安鑫创对航盛电子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9.75%、13.11%、21.75%、33.99%和37.25%;对延锋伟世通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0.59%、23.34%、48.45%、36.20%和34.62%。
华安鑫创对航盛电子的销售收入从最开始,2015年的4079.72万增长到2016年的8710.46万,再到2017年的1.82亿,两年翻了两番。同样增长的还有华安鑫创对航盛电子的营收账款,从2018年的7393.51万增长至2019年的1.42亿。
虽然华安鑫创在落实函中表示航盛电子虽然在2019年存在逾期金额2800.23万,但是其在2020年上半年已付款1.21亿,没有计提坏账准备。
此外,据了解,航盛电子涉及多起诉讼。航盛电子从2017年开始,共涉及司法诉讼5起,涵盖内容包括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及财产保全等内容。其中,法院公示三张银行承兑汇票的催收公告,出票人均为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航盛电子全名为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金2.7亿元,实缴资本3128.55万,2019年年报显示参保人数为0人,2018年参保人数为1514人。参保人数从2018年的1514人,变为2019年的0人。
91.30%采购额来自前五大供应商 独立承接业务能力遭问询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3.15亿元、5.02亿元、6.66亿元、6.40亿元和6.43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86.85%、87.68%、91.98%、88.45%和91.30%,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
其中,华安鑫创向深天马的采购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达到0%、0%、9.83%、41.60%和74.25%;而向中华映管(含华映科技)的采购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达到74.97%、66.31%、72.95%、33.28%和2.54%。报告期内,华安鑫创向深天马、中华映管(含华映科技)等厂商采购液晶屏,向新辉开等厂商采购触摸屏,均为汽车座舱显示的核心器件。
中华映管曾为华安鑫创最主要的液晶显示屏供应商之一。2018年12月13日,中华映管发布公告称其与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到期无法清偿,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依法向法院申请重整和紧急处分。截至2019年末,台湾中华映管已全部停工,重整申请及抗告均被法院裁定驳回,董事会决议向法院申请破产但尚未进入破产程序。
华安鑫创称,为进一步控制采购风险,公司通过主动调整和被动切换屏幕方案,大幅降低了对中华映管(含华映科技)的采购规模,2019年由中华映管制造的液晶显示屏所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同类产品的比重从2018年度的49.94%进一步下降至5.47%。
而上述事项致使华安鑫创车用液晶显示屏产品的采购向深天马集中。
华安鑫创表示,2017年初,华安鑫创与深天马刚刚建立合作关系,处于信任关系的培育期。该公司表示,随后的两年时间内,双方建立了良好、互信的合作关系,交易金额由2017年的7114.88万元提升至2018年的3.01亿元,2019年进一步提升至5.23亿元。
但华安鑫创也坦言,如果未来主要供应商在产品、服务质量或供应及时性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抑或抬高产品销售价格,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17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采购自深天马的液晶显示屏均由深天马直供。同期,其最终采购自中华映管的液晶显示屏,按采购渠道区分,由中华映管直供的占比分别为94%、88.64%和100%;通过代理商采购占比分别为6.00%、11.32%和0%;其他采购途径占比分别为0%、0.04%和0%。
但华安鑫创和深天马的合作似乎存在不对等之处。
华安鑫创申报稿反馈意见显示,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和深天马签署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双方共同商定,合作范围限定在自主品牌车厂(主要是上海汽车、上汽通用五菱汽车)”以及其配套的一级供应商(航盛汽车电子、延锋伟世通等),以下统称为“终端客户”,如终端客户不同意与发行人合作,则深天马有权不同意发行人而直接向终端客户提供产品。
发审委要求华安鑫创补充说明采用上述合作模式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承接业务的能力和相关资质,并说明说明公司客户开发的沿革。
员工离职率连续4年超20%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华安鑫创员工人数分别为92人、110人、150人、180人和201人。
过去四年,华安鑫创员工人数持续增长,而同期公司的经营规模却并未出现明显增加。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员工人数同比增幅分别为19.57%、36.36%、20.00%和11.67%;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18.57%、18.57%、3.34%和-0.80%。
2015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员工薪酬开支分别为1023.06万元、2083.78万元、2535.69万元、3605.18万元和3927.68万元,员工薪酬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82%、2.88%、3.50%、4.99%和5.57%。
此外,虽然华安鑫创员工人数在过去四年持续增长,但其员工离职率亦较高。
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2016年至2019年4年中的员工离职情况,离职人数分别为30人、44人、57人和59人,离职率分别为21.43%、22.68%、24.05%和22.69%。
华安鑫创称,流动性较大的主要为基层员工。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华安鑫创离职员工中,高层人员(总监级及以上)离职人数分别为1人、1人和3人,高层人员(总监级及以上)离职率分别为6.25%、5.26%和14.29%;中层人员(经理级)离职人数分别为11人、10人和2人,中层人员(经理级)离职率分别为22.92%、22.22%和5.13%;基层人员离职人数分别为32人、46人和54人,基层人员离职率分别为24.62%、26.59%和27.00%。
招股书混淆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
据挖贝网,招股说明书是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募股事宜发布的书面通告,也是投资者研究公司的第一手资料。
在如此重要的材料中,华安鑫创竟然将三星、深天马这样的知名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混淆。
三星是全球知名的500强公司,深天马是深交所上市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简称。
到了华安鑫创招股书撰写者的笔下,三星、深天马、中华映管、新辉开、弘凯光电全部成为产品名称。
三星相关网站显示,三星是韩国著名企业。显示屏是三星display的主要产品,产品分为广告机、条形显示器、拼接墙等,尺寸因用途不同有很多规格。
天马微电子官网显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199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深天马A,证券代码:000050),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车载显示器是最主要的产品之一,其车载显示器尺寸有8”、7”等10个规格。
到华安鑫创招股书中,三星、深天马成为了产品名称,液晶显示屏成了产品规格。
另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华安鑫创2020年6月22日更新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2020年8月27日更新的上会稿中,已就上述“产品名称”错误进行更正,更改为“产品品牌”。
被行政处罚两次
报告期内,华安鑫创因子公司违规行为被罚两次。其中,2家香港子公司因税务注销补报了调整后的报表并补缴了相应的利得税款,累计被罚372万港元,其中华安鑫创承担340.48万港元;子公司上海郃昕电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抄税,华安鑫创被罚1000元。
对于香港子公司补缴利得税并被处以罚金的原因,华安鑫创称系因追溯调整 2015 年及以前年度报表,主动补缴税款。
华安有限在受让香港华安控股(2014年5月)和香港创得通(2014年9月)100%的股权后,将两家公司作为进口物品、物流及货币结转中心。报告期外的2015年及以前年度,香港华安控股和香港创得通主要采取类似收付实现制的记账方式确认收入、成本,例如在实际收到货款时才确认收入,并依此报税。2017年初发行人计划启动境内上市。聘用申报会计师开展审计后,发行人根据申报会计师的建议对两家香港子公司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采取和境内主体一致的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019年9月10日,香港税务部门结合税务清查结果出具了函告文件。
其中,香港华安控股因为触犯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0(2)条所载的违例事项,提交申报不正确的报税表而拟被处以罚款120万港元;同时因触犯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0(1A)条所载的违例事项,未按照税务条例第51C条规定备存足够的业务收支记录而拟被处以罚款5万港元;香港创得通因触犯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0(2)条所载的违例事项,提交申报不正确的报税表而拟被处以罚款240万港元;同时因触犯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0(1A)条所载的违例事项,未按照税务条例第51C条规定备存足够的业务收支记录而拟被处以罚款7万港元。
香港华安控股和香港创得通被香港税务局处以的罚金合计为港币372万元,其中由华安鑫创承担的金额为港币340.48万元,折算成人民币300.09万元,占华安鑫创2019年度全年净利润的3.50%。
2016年3月1日,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出具“沪国税徐二十一简罚(2016)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华安鑫创全资子公司上海郃昕电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抄税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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