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等,山西晋城银行太原分行被罚90万
9月1日,银保监会披露的罚单显示,山西晋城银行太原分行和该行8名职工收到罚单。山西银保监局责令晋城银行太原分行改正,并对8名员工作出了罚款、警告等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0年8月12日。
该罚单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贷款三查不尽职、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设立附加条件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
山西银保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对晋城银行太原分行责令改正,罚款90万元;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三部原总经理助理赵小峰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小微金融部原总裁助理张巍衡警告;对晋城银行小微金融部原小微客户经理靳楠警告;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一部原总经理苏永福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二部原总经理韩晋波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特殊资产经营部原总经理助理焦婷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二部原客户经理李猛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小企业信贷部原总经理助理卢宽厚警告。
8月31日,晋城银行在中国货币网披露的今年二季度信息报告。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晋城银行的资产总额为874.45亿元。今年上半年,晋商银行的营业收入为12.5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亿元。
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今年6月末,晋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3.76%,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5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51%。
8月初,消息面上传出山西银行改革新动向,4家山西的城商行临时股东会将审议合并议案,其中就包括晋城银行。
晋城银行的前身是晋城市城市信用社,中国银监会2005年批准筹建晋城市商业银行,2005年12月31日核准开业。2011年4月8日经山西银监局批准更名为晋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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