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岳怀让
两天内两名厅官投案。
9月3日晚间,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长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配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就在一天之前,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邯郸市委书记高宏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河北两名厅官被查,有何异同呢?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关于史长友与高宏志两人被查通报在表述上就有不同。虽然两人都是自动(主动)投案,但史长友属于“配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高宏志属于“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从简历来看,两人均有在一地长期任职的经历。
公开简历显示,史长友,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史长友早年长期在长春市农业系统任职,后出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长友于2010年12月出任九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1月去代转正。2014年九台撤市设区后,史长友继续担任长春市九台区委书记、区长,2015年11月任长春市九台区委书记,直到2019年1月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史长友在长春九台任职长达8年多。
高宏志,男,1967年10月生,汉族,河北正定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宏志曾长期在共青团系统任职,2003年出任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2006年年末又出任衡水市委副书记(正厅级)、代市长,2007年3月去代转正。
2012年年初,高宏志调任邯郸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年2月至今任邯郸市委书记。
高宏志在邯郸任职长达8年时间。
本期编辑 常琛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