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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金融机构被罚3.2亿!祸起对房企违规融资、违规发售理财产品……银保监会:坚决遏制增量风险!
来源:e公司官微
原创 王基名
9月4日,银保监会再度针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开出总计3.2亿的巨额罚单,这也是在上周对农行、建行合计被罚逾9200万元巨额罚单后,连续第二周针对金融机构的巨额罚单。
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罚金额合计达3.2亿元,并且24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警告、罚款、终身禁业等处罚。在具体内容上看,对房地产违规融资和影子银行等领域风险是重点监管对象。
5家金融机构受罚3.2亿
5家金融机构的具体违规行为及处罚是这样的。
民生银行因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没合计1.08亿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民生银行方面对记者表示,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基本上为2016年以前发生的存量业务问题。2018年以来,民生银行根据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全面推进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合规长效机制。
浙商银行因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款1.01亿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商银行对于罚单也表示,2017年,原银监会对浙商银行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现场检查,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客户权益未受影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
广发银行因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据银保监会,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副行长董朝红,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在以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这一违法违规行为中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华夏银行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融公司因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房企违规融资受关注
在以上处罚中,对房地产的违规融资备受关注。
其中民生银行的具体违规事实就包括: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违规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融资等;广发银行涉及房地产融资的违规行为包括:使消费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规向资本金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资金以同业投资形式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等;浙商银行涉及房地产融资的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融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偿还股东垫付的土地出让金,通过理财非标投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等。
今年6月,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指出“一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风险管理仍然薄弱,部分领域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工作要点既包括:“房住不炒”政策。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储备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流动性贷款、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代销违反房地产融资政策及规定的信托产品等资管产品。
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研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
会议明确了收紧房企融资的“三道红线”: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2.净负债率大于100%;3.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根据“三道红线”的触线情况不同,所有房企又被分为“红、橙、黄、绿”四档。红色档:三线全超,接下来不得增加有息负债;橙色档:超过两道线,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黄色档:超过一道线,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10%;绿色档:即使三道红线都未中招,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也不得超过15%。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融资未来将迎来持续的严格监管,各家银行应严守红线,严格审查,避免出现房地产融资方面的合规问题。
维持高压态势处罚
银保监会表示,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银保监会将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近日也表示,银保监会将坚决遏制增量风险。督促机构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使机构对内部的风险管理做到全覆盖,覆盖到所有人、所有的网点、所有的业务、所有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同时也加强问责,已经对很多银行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有的已经公布,问责力度非常大,形成了强大震慑。
6月份,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构建了银行业、保险业统一协调的处罚工作机制,为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例如,在处罚适用方面,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强调对于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在人员问责方面,规定查处银行保险机构的同时,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步进行调查和追究。在纪法衔接方面,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在《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中,银保监会将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治理金融市场乱象,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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