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等人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会计雅苑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于近日收到公安部门移送起诉告知书,内容如下: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一案,已于2020 年 9 月 9 日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涉嫌犯罪事实均发生在2012 年以后。
同时,康得新从办案单位获悉:
1、钟玉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2、徐曙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3、王瑜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挪用资金罪。
4、张丽雄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责任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钟玉、徐曙、王瑜、张丽雄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由公安部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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