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耀任河北省高院代院长
赴任河北前,黄明耀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据“河北人大”消息,2月1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卫彦明辞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黄明耀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为代理院长。
今年1月22日,河北省高院召开厅级以上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黄明耀同志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免去卫彦明同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赴任河北前,黄明耀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综合公开资料,黄明耀2011年任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后任重庆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此次辞去河北省高院院长职务的卫彦明,生于1957年7月。他曾长期在最高法工作,2013年调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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