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在湖南取得运输许可?货拉拉回应
记者 | 唐俊
近日,一位23岁的女生在租乘货拉拉面包车搬家途中跳车身亡,将货拉拉平台推上风口浪尖。
2月24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货拉拉在湖南未获线下运输许可手续。
对此,货拉拉回应界面新闻称,货拉拉在总部注册地深圳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货拉拉的主要业务模式不适用于办理线下的道路运输证。
货拉拉表示,当前开展的车货匹配主体业务性质属于撮合业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车货匹配业务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货拉拉已按要求取得相关的ICP资质。
2月25日下午,界面新闻多次致电湖南省运管局货运管理科,未获得接听。
货运管理科工作人员24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提到,因为不存在“一城一许可”的限制,所以货拉拉只需要总部获得资质即可,不违反相关规定。在长沙出事,是否就要在长沙备案,需要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相关规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一份涉及货拉拉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货拉拉仅是货物运输信息中介服务提供者,不是货运行为的经营者,但货拉拉应该审核平台上司机和车辆的相关资质。
自2019年开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已不再需要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货拉拉司机端APP显示,载重4.5吨以下货车注册,需审核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对于载重4.5吨以上货车,除“三证”外,还将审核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司机的从业资格证。
2月25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对近期货拉拉一女生跳车事件进行回应。交通运输部表示,无论是传统道路货运物流企业,还是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成长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抑或是涉足到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都应当牢牢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交通部表示,决不能打着创新的旗子,打着互联网的牌子走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发展路子,必须处置好安全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依法依规,规范经营,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举措,持续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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