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宣判了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等与王龙集团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被诉侵权人王龙集团公司等盗用香料“香兰素”技术秘密,被判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这也是人民法院史上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
“浙江一企业盗用技术秘密被判赔1.59亿”今日登上微博热搜,网友认为“不自己研发创新,只会复制偷盗的企业,就不应该存在”。
有网友评论称:
藏书ll: 干得漂亮。 若抄袭成常态,剽窃变合理,创新便无意义。
科学现代人:偷盗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是一种严重的盗窃罪,以前单独作为知识产权纠纷,也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弱化处理了。如何量化罚款赔偿额度也是很复杂苛刻的,这次高额判赔也震慑那帮人。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