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调整确有困难的银行,过渡期最长为6年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又有地方明确细化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3月2日,福建银保监局发文,明确当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将实施差别化监管。与此同时,还将结合辖内实际,明确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划档标准。
在过渡期方面,福建银保监局表示,对于调整确有困难的超标机构业务调整过渡期,经申请,允许过渡期最长为6年,确保超标机构平稳过渡。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不过,央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表示,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福建银保监局还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加强贷后管理,防止信贷资金变相或绕道违规进入房地产;加强房地产贷款数据统计,不得错报、瞒报、漏报。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机构,将综合采取窗口指导、监管约谈、调整履职评价及监管评级、实施现场检查、暂停房地产信贷业务、行政处罚等措施,增强集中度管理的严肃性。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