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科技厅厅长谢京:商业航天需求倍增,建议海南文昌基地加快商业发射
近年来SpaceX等国际巨头商业发射动作频频,卫星互联网成为6G的一个热门备选方案。方兴未艾的国内商业航天也开始受到广泛关注。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科技厅厅长谢京围绕发展商业航天、推动种业创新等科技议题提交了一系列提案。她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下称《21世纪》)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商业航天企业已近200家,市场规模超8000亿元,未来5年中国规划发射卫星需求不低于3000颗,商业卫星发射需求正成倍增加。
她介绍,相较SpaceX等国际巨头,国内商业航天企业在技术、人才、资本、品牌积累、产品规模量产能力、市场盈利模式上仍存在差距。
作为中国首个滨海低纬发射基地,文昌航天发射场有利于节约单位发射成本,提高航天发射效费比,解决重型火箭运输难题,降低飞行航路安全风险。因而,她建议统筹文昌航天发射场,布局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工位,满足日益增长的商业航天发射需求。
此外,谢京指出,中国种业发展的核心在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较国际通行规则严重落后,种业科研力量分散,建议支持海南设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特区。
中国商业航天市场超8000亿
《21世纪》:你在提案中提到,商业航天已经成为航天产业的主要构成和主导力量,能否介绍下目前国内商业航天的发展现状?
谢京:目前,我国商业航天企业已近200家,市场规模超8000亿元,在发射服务和卫星系统领域,逐渐形成了以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为代表的国有企业与以蓝箭航天、星际荣耀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的产业体系。
去年,我国完成北斗卫星组网,未来5年,国内包括中科院、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电科、长光卫星、长沙天仪等科研单位和央企民企规划的卫星发射需求明显增长。
政策层面,近年来,国家多个部门陆续出台了《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关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商业运载火箭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等,这为我国商业航天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21世纪》:不少人将卫星互联网视作6G的热门方案,你对此怎么看?对于未来国内的商业发射需求作何预判?
谢京:目前,全球6G技术研究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技术路线尚不明确,关键指标和应用场景还没有统一的定义。
在去年的中国卫星应用大会上,业界专家认为下一代6G通讯将采用“5G+卫星网络”模式来实现全球覆盖。我认为这一方案还是要通过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证明真正实现商用的可行性。
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已有多个民营企业规划了卫星星座计划,小卫星发射需求保守估计在3000颗以上,基于对载荷调研和分析,商业卫星发射需求成倍增加,并随着市场发展需求而不断增长。随着航天信息技术应用产品的拓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未来商业航天发射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21世纪》:近年来SpaceX等国际巨头商业发射动作频频,与它们相比,中国商业航天的差距在哪里?
谢京:相比于2003年成立并得到NASA全力支持的SpaceX公司,我国商业航天起步较晚,不过从2015年开始涌现出以科工火箭、长征火箭、星际荣耀、蓝箭航天、星河动力等为代表的商业火箭企业,以及以微纳星空、银河航天、天仪研究院等为代表的商业卫星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航天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行业。国内商业航天企业虽然发展迅猛,但无论是技术、人才、资本、品牌积累,还是产品规模量产能力、市场盈利模式等,与SpaceX还存在差距,需要得到更多的开放政策和资金支持。
文昌基地可加快布局商业发射
《21世纪》:近年来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在商业发射上有哪些布局或计划?面临哪些困难?
谢京:目前,文昌国际航天城已完成相关规划,明确重点打造“四基地一中心”,成立了市场化运行的管理局;已与航天科技等国家机构和央企签订合作协议,引进10多家相关企业落地,正在引进一批国家级科研院所落地,逐渐具备开展商业发射的条件。
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文昌航天发射场承担的国家航天发射任务较重,现有的发射工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商业发射需求。
因此,我建议国家统筹文昌航天发射场,布局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工位,满足日益增长的商业航天发射需求。同时,发挥自贸港开放政策优势,简化商业航天发射审批流程,放宽审批权限,做大国内外商业航天发射市场。
《21世纪》:相较于以往,商业航天对于发射基地有哪些不同的需求?作为中国首个滨海低纬发射基地,文昌航天发射场在满足商业航天发射需求上有哪些优势?
谢京:相较于传统航天专注于发射的可靠性,商业航天以盈利为目的,更关注以较低的发射成本、便捷的审批手续实现高效率、低风险、高成功率的发射服务。
文昌航天发射场具有三方面优势:一是靠海港,运输方便。火箭可以海上运输,箭体直径不再受铁路桥梁涵洞限制,进一步释放了火箭设计的潜力。
二是纬度低,发射效率高。文昌位于北纬18度,借助接近赤道的较大线速度,以及惯性带来的离心现象,使火箭燃料消耗大大减少,同型火箭运载能力可提高10%。
三是射向宽,安全性好。从东射向到南射向,1000公里范围均为海域,坠落的残骸不易造成意外,航区及落区安全性好。
因而,海南可充分发挥文昌航天发射场条件优势,布局建设文昌国际航天城,培育发展商业航天、卫星制造和应用等未来高新技术产业。
建议设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特区
《21世纪》:中国正在打一场种业翻身仗,你在提案中提到,种业发展的核心在于知识产权保护,这该如何理解?种业创新在种业安全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谢京:以植物为例,种业研发中涉及种质资源、繁殖材料的获取,通过杂交、诱变或生物技术改变性状、表型获得的新品种,以及基因编辑、遗传改变等诸多内容。在其研发、生产及销售全链条中,创新成果极易被窃取、模仿,保护难度较大,目前行业保护机制也存在很多问题。
因而,在种业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基本制度保证更显重要。这是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前置因素和基石,可以避免恶意“搭便车”,有助于增进合作,净化创新环境。
种业安全的核心是优质种子种苗,这离不开种业创新。通过种业创新可以减少对外依赖,确保种业安全。
《21世纪》:目前中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如何?与国际通行水平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哪?
谢京:中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较国际通行规则严重落后。
一是,我国加入的是UPOV1978文本,欧美日等种业发达国家加入的是UPOV1991。其关键区别在于,中国没有执行实质性派生(EDV),导致相互恶意模仿、品种同质化严重。
二是,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及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采取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双重保护。新品种保护纳入基本法,侵权触犯刑法。
另外,我国种业科研力量分散,我国育种力量主要集中在约450家科研院所、高校,科研同质化严重,组织化程度较低。缺乏聚集种业科技力量的集成创新平台,尚未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的协同创新体系。
《21世纪》:针对这些问题,你有哪些建议?
谢京:我建议在南繁科技城设立设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特区。
一是开展种质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权探索。即在确保种质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同时,对于个人或企业发现的特定性状和基因片段予以成果保护。
二是探索建立参照 UPOV 公约 1991 年文本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新制度,试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建设与国际通行标准相一致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机制。
三是探索建立书面审查和分子检测相结合的植物新品种审查新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植物新品种测试,或者认可国际测试报告。
四是探索植物新品种保护与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机衔接机制,推进植物类发明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五是探索种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依托分子标记指纹检测和指纹数据库,构建以诉讼、仲裁和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维权途径。
(作者: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夏旭田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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