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消息,中国宏桥发布公告,于2021年3月10日,宏桥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按尽力基准以配售价向独立承配人配售宏桥控股持有的配售股份,且宏桥控股有条件同意向公司按认购价认购股份。
认购事项须待联交所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且有关上市及批准随后并无于交付代表认购股份的正式股票前遭撤回;及配售事项已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条款完成后,方可作实。
假设根据认购事项由公司配发及发行及由宏桥控股认购2.43亿股股份,公司自认购事项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23.24亿港元。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项目及再生铝项目的资本开支以及补充集团的日常营运资金。
公告称,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状况,董事会认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乃一良机,可供公司进一步筹集资本,同时也扩大其股东及资本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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