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广东柏堡龙(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柏堡龙或公司,证券代码:002776)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柏堡龙维权入口)
在柏堡龙公告的立案调查通知书中,并未明确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律师认为可能与此前曝出的公司部分董事违规对外担保没有依法披露有关,具体原因还有待于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2021年3月6日,柏堡龙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中称:“经自查得知,公司部分董事(陈伟雄、陈娜娜、黄莉菲、李义江、贝继伟)违反规定程序将公司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他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1年3月5日,由于被担保方偿贷能力不足,海口联合农商银强行划扣公司银行理财产品1.2亿元,公司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亿元。上述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系部分董事(陈伟雄、陈娜娜、黄莉菲、李义江、贝继伟)违反规定程序将公司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他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初步判断柏堡龙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目前可以办理索赔预报名。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2020年11月5日,柏堡龙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操纵公司股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受损投资者索赔预报名。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公司股价;以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索赔条件暂定为:
1、上市后到2020年11月4日期间买入柏堡龙股票,且在2020年11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
2、上市后到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柏堡龙股票,且在2021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报名。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柏堡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股价;或者认定柏堡龙信披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律师将正式代理起诉索赔。
章祥兵律师声明
上述预报名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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