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间三盛控股宣布,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向公司控股股东Mega Regal有条件收购目标公司Rosy Path Group Limited全部股权,代价约为3.39亿港元。由于无心之失而未有留意到涉及公司禁止买卖期,订立涉及建议向Mega Regal发行代价股份之协议可构成身为董事之林荣滨进行证券交易,因此不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而要终止协议。
三盛控股(02183.HK)公布,就有关公司全资附属全耀控股建议收购Rosy Path Group Limited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事宜,由于无心之失而未有留意到自2020年7月22日开始至2020年8月21日止的公司禁止买卖期,订立涉及建议向Mega Regal发行代价股份的协议可构成身为董事的林荣滨进行证券交易,因此不符合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
据悉,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发展业务。买方于2020年7月28日订立协议,以约3.39亿港元的总代价收购由Mega Regal(为公司控股股东并由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林荣滨全资实益拥有)全资拥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代价将以于完成时向Mega Regal发行及配发4980万股新股份的方式结清。协议须待多项先决条件于完成前达成后,方可作实,包括(除其他条件外)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协议及发行据此拟发行的代价股份。
得联交所于该公告日期在联交所交易时间开始前告知公司注意上述事宜。为纠正错误,买方与卖方即时于2020年7月29日上午以书面方式协定终止协议而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申索。
公司股份自7月29日下午1时正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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