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建津冀世界级港口群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5年,天津作为北方国际航运枢纽的地位更加凸显,国际航运中心排名进入前20位,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200万标箱。
2019年8月8日,忙碌的天津港码头。 新华社记者 李然 摄
到2035年,要全面建成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繁荣创新、港城融合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天津港成为世界一流港口,国际航运中心排名进一步提升,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3000万标箱。
《意见》称,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高水平配置港口资源,优化区域集装箱、大宗散货等运输布局,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错位发展、高效协同的津冀世界级港口群。
在天津港的功能布局方面,《意见》支持天津港集团整合天津市域港口资源,以东疆、北疆和南疆港区作为天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的主要港区,大沽口、高沙岭和大港港区重点服务临港工业发展,为拓展运输功能以及部分货类转移提供空间。同时要完善危险品储运功能,保障危险品运输通道畅通。
对于津冀港口的分工合作,《意见》明确天津港要以集装箱干线运输为重点,调整优化大宗散货运输结构,积极发展滚装和邮轮等运输功能,建设国际枢纽港;河北省相关港口则应巩固能源、原材料等大宗散货运输功能,拓展临港产业、现代物流等功能,稳妥有序推动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意见》还指出,在港口建设发展过程中要优化港城空间布局,为港口发展留足空间,实施战略留白、生态留白。要科学划定港区边界,海滨大道以东重点支持航运核心功能建设,严控非航运业务发展;强化海滨大道等主要集疏运通道两侧规划管控,研究设置港城分界缓冲带,实现港城协调发展。
在完善基础设施、创新多式联运体系等方面,《意见》明确要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根据集装箱吞吐量的增长情况推动专业化码头建设。同时,要大力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推进大宗散货“公转铁+散改集”。
《意见》明确,支持天津港集团联合地方铁路局集团和大型货主、物流企业,开展“公转铁+散改集”试点示范。《意见》指出,到2025年,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铁路和水路集疏运比例应达到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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