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推进 税总出台10条举措支持


来源:第一财经   时间:2020-08-04 07:41:41


原标题: 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推进 税总出台10条举措支持

为了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继去年底出台16项支持举措后,国家税务总局再推出10项税收征管服务便利措施,让长三角地区企业办税将更加便利。

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亮出了10项支持企业便利办税的新举措。

第一条措施是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今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链形成冲击,而税收大数据尤其是增值税发票数据,在宏观层面可以更真实地跟踪反映企业、行业经营发展情况,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在微观层面,又可以快速帮助上下游企业实现产销对接,疏通产业链的堵点。因此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税收大数据大有可为。

因此《通知》要求,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打造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和“信息共同体”。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长三角区域税收经济联合分析力度。根据区域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为长三角区域企业实现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支持。

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办税更加便利,国务院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税务总局已经在3月1日启动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

第二条举措是将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列入首批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范围。并进一步提升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加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力度。

税务总局还将在长三角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即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纳税人在申报上述四个税种和企业所得税时,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我们企业日常经营中涉及税种比较多,需要填写的表格也多,每个税种的申报期限也不一致,容易遗漏出错。现在税务部门推行综合申报了,土地增值税、印花税都可以和企业所得税一起申报,非常便捷,真是解决了一个大难题!”上海欧堡利亚园林景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利称。

上海已经在今年7月1日在全国率先推行了“五税合一”综合申报。7月份已经有33.8万户企业享受这项便利举措,涉及税额76亿元。

根据《通知》,未来长三角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时,报送资料和环节将被减少;服务贸易对外付汇将更加便利。

另外,长三角区域税务部门将统筹跨区域风险管理任务,避免对区域内跨省经营企业的重复检查。并继续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构建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让税务行政处罚做到“同事同罚、公平公正”。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郭宏宝认为,长三角一体化对于推动中国经济国内大循环体系的形成战略意义巨大,一体化的关键在于营商环境的先行,税务部门此次出台的10项举措,从税收数据赋能到具体税收优惠事项的办理,落地操作性很强,是正当其时又正当其势的政策举措,相信此次10条举措的推行一定会有助于加速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并对国内大循环体系的形成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通知》还提出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和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具体而言,依托税务总局云平台大数据等数据资源,实现长三角区域涉税风险信息和风险模型共享,统筹跨区域风险管理任务,避免对区域内跨省经营企业的重复检查。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税务总局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由各省(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执行标准的税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协调在长三角区域统一执行标准。将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与长三角区域通办涉税事项清单、“一网通办”任务清单相衔接,构建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

《通知》要求,相关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牵头,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省(市)税务局共同抓好落实。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最新文章

马斯克V.S薛其坤:立足当下 对人类未来展开无限想象 马斯克V.S薛其坤:立足当下 对人类未来展开无限想象

精彩推荐

图文观赏

众安在线扭亏为盈:2020年净利5.5亿 数字生活生态驱动增长 众安在线扭亏为盈:2020年净利5.5亿 数字生活生态驱动增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