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全国股转公司对155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20-08-08 07:43:56


⊙记者 王红 ○编辑 孙放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全国股转公司了解到,今年7月,全国股转公司对1宗违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对155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134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1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

被采取纪律处分的违规事项为: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虹越花卉”)未能于2019年8月31日前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该公司董事长江胜德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负有主要责任。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虹越花卉、江胜德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记者还了解到,7月被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和公司治理违规等两类。

其中,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包括: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应披露的重大信息;收购人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未通知挂牌公司,且存在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情形;挂牌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挂牌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时未按有关规定在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公告;挂牌公司未按时回复问询函;挂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在减持的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等。

涉及公司治理违规的事项包括: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对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为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的规范化运作水平,全国股转公司将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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