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臧晓松
8月9日晚,中来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经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2020年6月1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与此同时,中来股份发布了另一份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拟与杭锅股份(002534)进行战略合作,引入其为新的战略投资者,届时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林建伟、张育政变更为杭锅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水福、陈夏鑫及谢水琴。
与乌江能源终止合作
对于终止与乌江能源战略合作的原因,中来股份解释称,公司与乌江能源在业务经营和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沟通交流,双方非常认同并看好中来股份在光伏产业中的发展前景,但未来在光伏产业上投资的时间进度、节奏、投资规模及经营管理方式上未达成一致,鉴于双方在业务发展预期与原设想上存在偏差,因此双方决定终止此次股权转让行为。
同时,中来股份表示,本次协议解除后,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互不支付任何费用。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今后战略目标的实现带来实质性障碍。
此次中来股份与杭锅股份牵手之后,在战略协同效应的影响之下,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值得关注。
新战投有利战略协同
杭锅股份作为西子联合旗下核心企业,主营传统能源设备,一直关注新能源产业发展。
中来股份则是国内最早从事N型高效电池研发并实现大规模量产企业。
中来股份引入新战略方之后,将借助资本力量,解决公司实控人股权质押率偏高的问题。同时,双方此次牵手将有效整合各自优势,杭锅股份涉足光热新能源业务后,通过对光伏新能源产业的切入,未来有望发挥自身优势,在新能源设备制造、新能源工程承接、新能源新技术开发、新能源投资布局等方面稳步推进公司业务扩张,与中来股份在新能源尤其是光伏行业的主要业务形成协同发展。
新协议上调转让价格
对比中来引入乌江能源和杭锅股份前后两份转让方案,方案架构本身并未发生重大变化,都是分两次转让完成。值得关注的是,杭锅股份此次的第一次收购价格做了一定比例的调整,第一次股份转让价格从原先的7.9167元/股上升至9.9元/股。但是原乌江的转让方案中,乌江能源在二次转让后,还有借款条款,借款给原实控人3亿,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而与杭锅股份重组方案未涉及后续借款方案。
本次转让协议中,双方对董监高团队的提名方案与上一次有所变化,董事会成员中,受让方提名人数由原先的4人增加至5人,林建伟的提名人数则由3人下降至2人。监事会成员中,受让方提名人数均为2人,两份协议中,总经理均由林建伟提名,财务总监均由受让方提名。
此外,此次杭锅股份的转让协议中明确了未来将通过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以不高于12元/股的价格增持不少于3亿元,显示出杭锅股份对于双方战略合作的前景更为看好。
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收购都会有一部分溢价,与此前乌江协议转让相比,中来股份与杭锅股份的重组方案更具市场化特征。对于光伏这样一个充分竟争的产业来说,市场化灵活机制和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都将是保障企业做大做强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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