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汽车:所有到期债券本息均按时兑付,无任何违约情况发生
华晨汽车就债券异动发布澄清公告。
8月18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汽车”)就债券异动发布澄清公告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到目前为止所有到期债券本息均按时兑付,未有任何违约情况发生。
公告显示,近期华晨汽车发行的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出现异常交易,交易价格与中债估值出现较大偏离,引发债券市场及新闻媒体关注。同时,部分媒体出现较多关于华晨集团资信状况的不实言论和报道,对华晨汽车的资本市场形象和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华晨汽车在公告里称,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承担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区域经济、解决职工就业、扶贫抗疫等重大经济和社会责任。公司将继续坚定履行国企职责,按时兑付到期债券,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8月12日上午,华晨汽车集团旗下多只债券在二级交易市场大跌,一度触发盘中临时停牌。当日收盘,19华汽01下跌28.65%,18华汽01下跌19.93%,18华汽02下跌18%,18华汽03下跌17.16%。8月初以来,以上债券价格就开始跌跌不休,从近90元下跌至不到60元。
8月13日,18华汽01、17华汽01等多只债券发布公告称,自当天起债券交易方式进行调整,仅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电子平台上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恢复竞价交易系统的时间将及时公告。
之前有消息称,光大银行为主要牵头行联合其他债权银行已就华晨汽车目前债务问题组成债委会,目前还处在让各家债权行上报债权阶段。
对于债委会一事,华晨汽车有关负责人当时回应澎湃新闻称,债委会成立的目的是维护银行债权安全,帮扶华晨集团共克时艰。经债权银行经评估后也出具了评估说明认定华晨集团有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管理团队,其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和市场价值。债委会力争要做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措施,避免简单断贷抽贷,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天眼查信息显示,华晨汽车集团股东为辽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两者分别持股80%和20%。截至2019年末,华晨汽车集团拥有一、二级子公司34家,其中上市公司四家,分别为华晨中国、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杯汽车,600609)、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华控股,600653)和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新晨动力,1148.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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