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林州重机维权入口)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入驻律师,代表中小股民维权的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认为,自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林州重机,且2019年11月22日及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林州重机在 2017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子公司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的共计 206,918,779.16 元在建工程进行了合并披露,导致林州重机 2017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 2.07 亿元,虚减预付账款 1.95 亿元;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林州重机未对子公司予以资本化的其他应付款利息与母公司抵减的财务费用合并抵消,导致合并利润表虚减财务费用 11,244,131.28 元,虚增利润总额 11,244,131.28 元,占当期披露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48.72%。林州重机 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张志旺律师认为,目前林州重机最终被证监会处罚,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师声明: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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