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弗雷记
针对日前沸沸扬扬的“割韭菜”风波,春华资本迅速作出了回应声明。通读下来,可谓废话连篇,除了自吹自擂就是强扣帽子,最后落脚点就一句话:“侵权贴的发布者及文章中所谓的投资人,均非春华客户,与春华之间也不存在法律关系”。
投资人通过平安信托计划通道认购春华管理的私募基金,就不算是春华客户了?这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本案中涉及的私募基金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如果按照春华的说法,投资人得去工商登记变更为合伙企业的股东才算是客户,才能“有幸”与春华发生法律关系。但在实践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该合伙企业总投资额超过20亿元,如果按照单个投资人平均出资200万元计,穿透后合计有1000名投资人之多。让这1000人全部工商登记为合伙企业股东显然是不现实的。
通过信托计划间接投向合伙企业,由计划管理人担任名义上的股东,这样有什么不妥吗?这影响到春华与投资者之间实质的委托代理关系了吗?
再引申到债券市场上,以后资金方都别通过通道买债券了,因为发行人只去偿还那些直接持有人就行了,以通道代持的都不算,反正也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如果债券真的违约了,只有通道方能来声讨我,资金方都给我闭嘴,否则法办!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这样的春华资本真的能做好基金管理人吗?让胞兄胞妹低价受让受托管理财产,这是行为不端的问题。但事发后连投资人的身份都认不下,毫无歉意的怒怼衣食父母,这就是思想问题了,是根子上的问题。
在胡祖六先生眼里,哪有什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观念?在他眼里,出钱的人都只是韭菜而已,只要钱进来了,今天割、还是明天割,炒了吃还是包饺子吃,那都是他的自由了。
最讽刺的是,工商信息显示,胡祖六先生居然自8月21日成为了蚂蚁集团的独立董事。蚂蚁官网也更新了这一信息。
我认为,胡祖六先生显然不适合担任蚂蚁的独立董事一职。独立董事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防止控股股东和管理层侵害中小股东权益,起到监督、制衡的作用,避免公司沦为内部人控制。但以胡祖六先生为代表的春华资本公然将受托管理财产低价转让予关联方,在已收取巨额管理费的基础上对投资人“一韭两吃”,最终导致在“赌对”蚂蚁的情况下组合回报率连同期银行存款都不如。涉事私募基金是一个典型由GP管理人操控的“内部人控制”实体,和一家被高管操控的上市公司没有本质区别的。
试问这样的胡先生如何能够胜任蚂蚁集团独立董事?蚂蚁A+H两地上市后,胡先生能够代表成千上万中小投资者监督公司管理层吗?
鉴于该舆论风波已对其本人和蚂蚁集团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我郑重建议:胡祖六先生,请尽快辞去蚂蚁独立董事一职。同时也请您认真考虑一并辞去其他独董职务,该事件反映出,您在自家公司还有不少工作有待完善。辞去外部职务,有助于您在对外输出治理能力前先处理好自身事务。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