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财论道
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即将落地,这是一场影响超8000亿保费的供给侧改革。目标,指向车险“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综合来看,银保监会此次主导的改革,问题明晰、出拳精准、目标坚定。事实上,车险领域,一直是财险公司必争之地,靠着车险把规模做起来,但也因高度同质化致竞争白热化、业务推广不规范痼疾频频推升费用,一直徘徊在亏损的泥潭之中。
近几年,车险业务渐从“香饽饽”到“鸡肋”,一方面,财险公司不愿放弃“跑马圈地”争来的市场,负重、顶风前行;另一方面,车险产品固化、缺乏创新突破的供给端又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于是,供需两端均缺乏前行动力,车险市场,越做越僵化,越做离天花板越近。
唯改革进。但还是那句话,“只要看准了的改革,就要一抓到底,务求必胜。”
超8000亿市场,监管高站位看问题
对于车险综合改革的背景,银保监会明确指出,“机动车辆保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车险综合改革不仅是保险问题、行业问题,更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从供给端看,车险作为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撑起了财险公司“大半个江山”;从需求端来看,伴随有车一族的日益增多,车险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
事实上,在我国车险的发展壮大过程中,改革一直伴随。从2014年至今,车险改革一路朝着市场化目标前行,但基于我国车险市场的不成熟,改革进程中也不断出现问题、困难,尤其是步入改革深水区,深化改革,需要更强有力的实质性措施。银保监会此次表示,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成绩有,但深层次的问题,也还存在。
“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监管指出,目前,车险市场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瞄准痼疾再出发,监管提四大原则
原则,是行动的指南。此次车险综合改革,监管明确四大原则:
一是市场决定,监管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车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改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提高准备金等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这其中,是一种刚柔并济的策略,市场出需求,决定优胜劣汰;监管划红线、定框架,夯实行为规范准则。
二是健全机制,优化结构。加大车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优化条款责任,理顺价格成本结构,科学厘定基准费率,引导市场费率更加合理,促进各险种各车型各区域车险价格与风险更加匹配。
三是提升保障,改进服务。不断丰富车险产品,优化示范产品,支持差异化产品创新。规范险类险种,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改进车险服务,提升车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四是简政放权,协调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放开前端产品和服务准入,提升微观主体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市场活力。把有利于消费者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防止大起大落,促进市场稳定。
保障扩容,优惠倒逼车主驾驶行为
回到消费者最关注的点,即将实施的车险综合改革,在更加注重加码保障、让利于消费者。
例如,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中,将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也就是说,未发生赔付,有着良好驾驶行为习惯的车主,次年交强险保费将得到更多优惠。
商车险方面,一方面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另一方面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
同时,监管表示,商车险价格将更加科学合理。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当然,改革影响并非单方面。谁能享受到改革红利,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中明确,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同时,叠加上述交强险中“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改革让利一定程度上,也将倒逼车主规范驾驶行为。
保险公司自主化提升,科技成改革利器之一
市场化,依然是这次车险综合改革的方向。
此次车险综合改革中,银保监会表示,将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更重要的是,车险市场一向是寡头市场。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老三家”形成“三足鼎立”之势,第二梯队、第三梯队更深陷亏损、低市场占有率的泥潭之中。夹缝之中生存的小公司,对车险是既放不下但又做不起来。
由此,此次车险综合改革中,银保监会表示,将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优先开发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促进中小财险公司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财险市场体系。
时代在前行,在此次车险综合改革中,科技也成为利器之一。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等服务。更强调,要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支持行业运用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车险产品、保障、服务等的信息化、数字化、线上化水平。加强对车联网、新能源、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提升车险运行效率,夯实车险服务基础,优化车险发展环境,促进车险创新发展。
深化改革即将落地,然而,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车险改革更是如此。
未来,面对难题,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相信,车险市场,稳健高质量前行,仍然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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