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龙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前违规行为已经曝光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20-09-07 10:39:27


新浪财经讯 2020年9月4日晚间,ST威龙(维权)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39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ST威龙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被调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事实上,早在2019年10月ST威龙相关的违规行为就已经遭到曝光,2019年10月21日ST威龙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经公司核实,上市公司共存在7笔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被担保借款本金金额合计25,068万元,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本本金金额情况为:兴龙合作社1亿元,酿酒公司13,368万元,东益销售1,700万元。上述担保均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履行规范的用印流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珍海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系违规担保。

由于一系列的违规担保,导致ST威龙遭遇多起诉讼,根据ST威龙近期发布的两则《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显示,有两起案件已经收到一审判决,其中: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与ST威龙违规担保的诉讼中,龙口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及的事项系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法院一审判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无效且上市公司无需对违规担保事项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另一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与ST威龙违规担保的诉讼,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30%的赔偿责任。ST威龙对此判决结果不服,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二审尚未开庭。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依照我国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ST威龙涉及违规担保,且对上市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暂定: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买入ST威龙,且在2019年10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威龙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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