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飞乐音响(ST飞乐,600651)发布虚假定期报告而遭到股民索赔案件,近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裁定,确定了可以提起索赔的条件。
代表中小股民维权的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入驻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说,根据上海金融法院的裁定,自 2017 年 8 月 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期间买入,在2018年4月12日收盘后持有,并在2018年4月13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飞乐音响股票而受损的股民,均可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或联系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根据飞乐音响公告,截止到2020年9月1日,已经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 252 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 6,770.48 万元。
按《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及对账单原件等资料。
律师声明:上述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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