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2020分类评价评选标准曝光 近七成券商被扣分


来源:券商中国   时间:2020-09-11 10:39:18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分类评价“大考”结束,来自监管的打分标准也随即出炉。这场在“后疫情时代”举办的考试,其中究竟有几多玄机?

日前,券商中国记者获悉,证监会机构部发函通报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的有关情况。通报显示,作为分类评价主体的98家证券公司中,复核后仅有12家维持初审结果,20家分值调增,多达66家分数调减。

为何最终结果与初审分数会有如此差异?主要存在三类调整项:一是根据监管部门部务会、专家评审会审议确定的重大事项处理标准,对相关公司加分扣分或调整级别;二是综合考虑相关部门、协会等会管单位提供的监管信息,对部分公司调整扣分。三是由于对评分标准理解不准确导致评分偏差,相应调增或调减分数等。

在此次通报中,更令行业关注的是加分与减分的标准与细节。哪些业务和服务为自家券商挣得更多的分数?又有哪些公司和个人的行差踏错导致减分?券商中国记者带你一一探寻。

加分项:老规矩与新惊喜并存

今年7月,新修改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正式落地,并在2020年分类评价中得以首次执行,相关变化在券商自评时已有所体现。不过,在后续的部务会、专家评审会等流程中,还存在更多未写入《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加分点,同样不容错过。

1.国家级投教基地

此前,专家评审会明确了新命名为国家级投教基地和已命名国家级投教基地且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证券公司的加分标准。对首批被命名为国家级投教基地的证券公司,年度运营情况考核优秀的加0.25分;考核良好和新命名的公司加0.15分。

通报显示,今年有16家公司新命名国家级投教基地;已命名的29家公司中,11家考核结果为优秀,3家考核结果为良好,根据标准进行了加分。

2.服务新三板改革专项评价加分情况

在自评之时,监管部门已经透露,为鼓励证券公司积极服务新三板改革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事项,在今年分类评价工作中启动“证券公司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专项评价”。

在实行上,监管部门指出,考虑到新三板改革平稳落地不久,而首批项目获批准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是新三板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经专家评审会议定,对证券公司首批推荐新三板公开发行项目数量为3家及以上、2家、1家的,分别加0.5、0.3、0.1分。

具体来看,今年有2家公司推荐项目3家以上,加0.5分;3家公司推荐项目2家,加0.3分;16家公司推荐项目1家,加0.1分。

对比来看,中信建投在首批新三板精选层企业推荐数量中一马当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也为母公司争到0.5分。此外,东吴证券、国元证券、开源证券3家均推荐两家企业,可获0.3分。其余16家均获得0.1分的加分,也算是有所收获。

此外,监管部门还在通报中表示,为进一步巩固新三板改革成果,引导证券公司积极从事新三板业务、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将授权全国股转公司细化评价指标和标准,自下一评价期,按既定程序对证券公司利用新三板市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独立开展常态化专项评价。也即,来自新三板业务的加分项,将得以长期延续。

3.资管业务屡现加分

虽然“资管新规”过度其延长至2021年底,但券商资管业务规范转型压力仍存。从加分情况来看,监管对券商资管予以多个加分项目,进行正面引导工作,整改情况良好的券商也因此获得了更多加分助力。

对于今年的分类评价来说,在券商自评阶段,“证券公司支持引入中长期资金情况”的指标曾引起关注。这一加分项考核时间为2019年5月-2020年4月,证券公司需要填写评价期内各月末资管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模(月末资管产品投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股票规模)及资管产品的总资产。

彼时,监管并未透露这一指标的具体加分情况。而在此次通报中,如何加分也浮出水面。监管指出,为引导证券公司资管产品加大权益类资产投资力度,引入长期增量资金,对评价期内证券公司资管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模占资管业务规模的比例达到30%、20%的,且资产管理总规模达到行业中位数以上的,分别加0.5分、0.25分。

不过,对于资管业内以债券投资为稳的情况来说,获得如此加分并不容易。在今年,仅有1家公司符合权益类投资达到30%的标准,加到0.5分,其余券商均未获得加分。

另外一个加分点,落在券商资管的大集合改造上。近年来,券商资管大集合改造如火如荼。根据市场公开信息来看,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兴业证券等十家券商已完成20多只大集合产品的公募化改造。

根据此前监管下发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集合产品在未完成前述规范前,应当控制产品规模,非现金管理类大集合产品原则上不得新增净申购额,现金管理类大集合产品不得新增客户。

在今年的加分中,监管部门提出,为鼓励证券公司积极落实《操作指引》,对非现金管理类大集合资管产品压降规模位列行业前10名且压降比例超过50%的公司,加0.25分。今年共有4家公司达到加分标准,加0.25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条款也同时是“双刃剑”。在监管发文落地后,非现金类大集合资管产品规模出现较大增长的证券公司也将遭到扣分。在此次评价中,就有1家公司因非现金类大集合资管产品规模增长4.59%,且较2018年11月规则发布时增长5.8%,被予以扣分。

此外,私募资管的改造也是落实“资管新规”的重要内容,同样在此次加分中有所体现。监管指出,为推动证券公司落实《资管新规》规范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序整改,对完成私募资管业务整改规模高于行业中位数(287亿元),且整改进度超过65%的公司(因违规行为被暂停私募资管业务的公司除外)加0.5分。今年,3家公司达到加分标准,加0.5分。

4.服务民企纾困、支持民企发展

“支持民企发展”是2019年分类评价中首次纳入的加分项,在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承压的态势下,这一加分项自然得到延续。

不过,与上年相比,今年支持民企发展的表现形式又有所变化。此前,“支持民企”的判断标准为通过专项资管计划用于纾解股票质押风险,今年又增加了新的工具——“创设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2018年底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工具试点,对缓解当前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稳定资本市场预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一并纳入专项工作加分。

具体来看,在今年的加分中,评价期内通过专项资管计划方式用于纾解股票质押风险,实际新增投资规模达到50亿、30亿、10亿元以上的,分别加0.5分、0.3分、0.1分。在指标设置上,投资规模要求较上年明显下降,加分分数也同步降低。从结果来看,2家公司加0.5分,3家公司加0.3分,6家公司加0.1分。虽然加分分数较去年略低,但覆盖券商范围有所扩大。

其次,对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创设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规模超过30亿、10亿元的券商,分别加0.5分、0.25分。从结果来看,2家公司加0.5分,5家公司加0.25分。

5.风险监控专项工作

这一加分项,同样也是之前确立的加分标准。2019年专家评审会曾议定“参加高风险证券公司风险监控现场工作,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全面协助做好风险监控工作的公司,加1分”。

在2019年的分类评价中,有两家券商分别选派10余名专业人才,积极参加高风险证券公司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提高业务和技术支持,全面协助做好风险监控工作,分别加1分。

在今年,这一加分虽然参与券商数量增加,但加分分数有所降低。今年共有3家公司参与风险监控专项工作,其中2家公司为主要参与,1家公司为配合参与。对2家主要参与的公司加0.5分,对配合参与的1家公司加0.1分。

实名表彰:银河建投海通获行业标杆加分

除了专家评审会确认的各项标准外,各家券商也可基于自家的优秀表现提出加分诉求。根据此前实践,“证券公司有关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行业标准,并且相关行业标准或规则已经正式公布”可获得适当加分。在今年的评价中,有三家券商获此殊荣。

银河证券——国产密码

密码技术是保障网络安全的核心技术,密码算法和密码产品的自主可控更是确保我国信息安全的重中之重。在金融科技席卷而来之际,如何避免“双刃剑”可能带来的威胁,是监管部门和各家券商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对于此次银河证券的加分,即是其在国产密码技术研发方面做出的努力。据监管通报,自2016年11月以来,在证监会指导下,银河证券组织开展网上交易系统国产密码应用试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2019年12月,银河证券承担的证券行业国产密码应用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并获得试点项目验收通过函。试点期间,银河证券先后8次向行业分享国产密码应用技术方案和经验,为行业推进国产密码改造贡献力量。

此外,作为业内信息技术研究能力突出的券商,银河证券在2018年参与证券业协会运营信息数据试点专题工作,牵头开展框架设计、指标制定和系统建设等研究工作,修订运营管理指标标准并编写《示范案例》,2020年7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1号-证券公司运营管理信息报告机制》,为行业建立运营管理信息报告机制提供参考。

基于以上两项工作情况,经专家评审会议定,分别加到0.5分。也即,银河信息技术部门为银河证券整体分数多争取到了难得的1分。

中信建投——系统改造

与银河证券类似,中信建投同样是在信息技术方面有所加分。监管通报显示,中信建投全程参与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反外挂试点项目,在疑似外挂客户的甄别与转化、分类处理、编制操作指引与处置流程等方面较为突出,并配合机构部形成了实践案例。

对此,机构部以《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经纪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有关工作暨发布有关工作实践案例的通知》的形式将实践案例通报行业,为行业开展有关工作提供参考。经专家评审会议定,对中信建投加0.5分。

海通证券——反洗钱

在评价期内,海通证券立足自身经验,系统形成包括反洗钱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各业务重要环节风控措施等在内的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实践做法。2020年6月,监管部门以《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关于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内控有效性的通报》的形式将其实践案例通报行业,并对有关单位正在推动修订的行业规则提供重要参考借鉴。经专家评审会议定,对海通证券加0.5分。

券商中国记者获取该份实践案例发现,监管部门以“H证券公司”的方式对海通证券的反洗钱实践进行了介绍,内容覆盖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反洗钱组织架构、制度体系、系统支持、客户身份识别、监控名单筛查等,全盘内容近万字。

报告中,海通证券提出,目前我国的反洗钱监管政策已从“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转变,从强调“合规性”向“有效性”转变,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海通证券将高度重视并深入推进反洗钱工作,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强化可疑交易监测,持续开展反洗钱数据治理,研究探索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反洗钱中应用,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

扣分项:重大问题一键降级

在此次通报中,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其他重大调整事项”中提及:部分证券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严重失效、未如实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等问题,反映出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根据《分类监管规定》第18条,予以下调级别。

在今年的分类评级中,从A级降至B级、由B级降至C级的券商数量并不算少,其中不乏存在股权问题的券商。例如,今年7月,国盛证券即因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等问题被证监会依法实行接管。

除了上述重大问题之外,还有不少扣分项目,需要行业提起注意:

1.反洗钱

近年来,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成为全球金融监管的共识。基于此,央行对于金融机构反洗钱的要求也不断提升,证券公司同样不例外。由于这一扣分项渗透至分支机构,因此也成为分类评价中扣分项覆盖范围最广的项目。

根据此前确立的标准,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因反洗钱问题被作出处罚的,单次扣0.1分,并按次数累加扣分。在今年,共有有1家公司因反洗钱问题被人民银行或其分支行作出行政处罚21次,根据标准进行了扣分。

不过,与2019年相比,今年遭遇扣分的券商数量已有所减少。在2019年评价期中,共有21家券商被扣分,其中2家被扣0.3分、4家被扣0.2分。

今年2月,华泰证券收到来自央行最大的券商反洗钱罚单,罚款金额高达1010万元,三名时任部门负责人也分别受到处罚。此后,信达证券一笔280万元的罚单,同样在近年来的反洗钱处罚金额中名列前茅。

2.评价期外处罚

一些券商在评价期内爆发风险事件,已经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存在对重大行政监管措施已经明确但因特殊情形暂未下发的事件,该如何进行扣分呢?

对此,监管部门在此前评价期中曾说明: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外收到限制业务等重大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说明违规事实清晰明确,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对应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标准相关指标,调扣2分,待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正式作出后,在下一年分类评价中补扣差额。

今年,有3家公司评价期外被实施行政处罚、暂停业务等重大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根据《分类监管规定》第12条,对应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调扣2分、6分。其中1家公司因3个事项被暂停3项业务,每个事项调扣2分,合计调扣6分。

由于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合规风控的高度重视,各家券商直接遭遇行政处罚的情况也并不多见。今年8月,恒泰证券因违规出借账户、为配资提供帮助的“旧事”,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此外,今年6月江海证券被证监会开出行政处罚实现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拟暂停江海证券债券自营业务、资管产品备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相关高管也遭遇行政监管措施,这一情况同样发生在评价期外。

随后,今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中山证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的决定,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暂停期1年。另外,因违规新增表外代持、合规风控存在异地展业稽核审计次数不足等问题,8月底证监会暂停宏信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

3.适用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直接扣分

根据以前年度专家评审会议定标准,对于存在主要业务人员违规炒股被行政处罚、投行业务负面记录占比超标等事项的公司,反映出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存在问题,对应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调扣0.5分。

具体来看,今年主要包括以下问题和扣分情况:

1家公司股东出资意愿不真实,存在对赌性的回购条款,截至目前仍未完成整改,调扣0.5分;

1家公司对营业部员工手机异常交易监控和用印管理、岗位设置等方面存在缺陷,从业人员管理存在问题,调扣0.5分;

3家公司主要业务人员违规炒股,被采取行政处罚或刑事强制措施,分别调扣0.5分;

1家公司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涉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属于公司纪委自行发现并主动处理的情形,调扣0.5分;

2家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存在问题,分别调扣0.5分;

4家公司股票类投行业务负面执业记录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例超过20%,分别调扣0.5分。

4.全面风险管理评价指标扣分情形

在新修订的《分类监管规定》中,监管部门完善了附件《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在今年券商自评之际,原本扣分项的“底稿B”也一分为二,新增的B-2表进行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标自评,涉及自营债券投资总规模、新股发行项目总数量等13个具体指标。

在此次通报中,这13个具体指标的标准如何、如何扣分也得以确认。在标准明确后,各家券商将据此进一步合规展业。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最新文章

马斯克V.S薛其坤:立足当下 对人类未来展开无限想象 马斯克V.S薛其坤:立足当下 对人类未来展开无限想象

精彩推荐

图文观赏

众安在线扭亏为盈:2020年净利5.5亿 数字生活生态驱动增长 众安在线扭亏为盈:2020年净利5.5亿 数字生活生态驱动增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