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处理好自贸区与其他园区关系?商务部答每经: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使各类园区享受更多创新红利
每经记者 张怀水
2月3日,商务部召开“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
自2013年至今,我国自贸试验区已经增加到21个,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十四五”期间,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是否会进一步扩容?如何处理好自贸试验区与现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开区等园区之间的关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向商务部提问。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回应称,自贸试验区的布局从上海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28.78平方公里开始,逐步优化,逐步扩展扩容,现在已经到了21个,共计67个片区,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我们将根据决策部署,在充分评估现有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基础上,统筹研究。”
商务部召开“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怀水 摄自贸区对外开放程度最高
历经五次扩围,中国已形成拥有21个自贸试验区的“雁阵”。从2013年首次登场到如今的覆盖大半个中国,只用了短短7年。
如何协调好自贸试验区与国家级经开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其他园区的关系,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的作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唐文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贸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开区有重叠,有互补。自贸试验区的定位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因此,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一直有几个关键表述,比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这些表述就是自贸试验区和其他园区最大的区别。
唐文弘进一步指出,在扩大开放方面,自贸试验区要进行开放压力测试,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而且比其他园区更有优势。在深化改革方面,自贸试验区承担了比其他园区更多的国家先行先试任务。在战略定位方面,每个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都有明确规定,各个自贸试验区还要主动对接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自贸试验区在建设过程中,要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监管功能,也要发挥好经开区吸收外资、经济发展的功能。因此,部分自贸试验区的区域范围和相关园区有重叠,在实践过程中,自贸试验区和这些园区较好发挥了政策的叠加效应,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实现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唐文弘说。
每经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 图片来源:公共商务信息新闻采编中心 摄影:王伟伦更好实现1+1>2的政策效应
唐文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吸引了更多的市场主体,这就可以为位于自贸试验区内的园区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自贸试验区内的相关园区,也一起承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它们也贡献了许多制度创新成果。
据商务部统计,“十三五”时期,全国自贸试验区探索形成了173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累计达到了260项。而据各地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时期各自贸试验区共计形成1300余项制度创新成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其中2020年推广了220余项。
唐文弘介绍,比如广东自贸试验区推广了“构建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制度”等11项经验;福建自贸试验区推广了“设立台胞台企服务专窗”等23项经验,江苏自贸试验区推广了“服务‘一带一路’的中欧班列‘保税加出口’货物集装箱混拼模式”等20项经验。黑龙江自贸试验区推广了“构建对俄特色医疗旅游模式”等10项经验。
此外,记者注意到,自贸试验区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同样积累了丰富经验。据商务部统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由最初的190项到“十三五”初期的122项,到2020年压减至30项,首张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仅27项。
商务部统计,2020年,前18个自贸试验区共新设企业39.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1763.8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4.7万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7.6%的外商投资和14.7%的进出口,为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文弘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指出,下一步,自贸试验区还将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个核心,更好实现1+1>2的政策效应,探索取得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带动全国范围内的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使自贸试验区以外的各类园区也能享受到更多改革开放创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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