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策论| 银行资本补充工具扩容 浙江稠州银行发行10亿元转股型永续债
财经网金融讯 在银行业对于资本的需求程度日益迫切的背景下,监管部门推出的新型资本补充工具转股型资本债券已逐步落地。
2月5日,财经网金融于中国货币网获悉,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正在发行总额为10亿元的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期限为2月4日—2月8日,共3个工作日。
此前央行方面曾披露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要求,推动资本工具创新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结合国内外实践,设计完善了转股型资本债券相关制度,并已批复浙江稠州银行、宁波通商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转股型资本债券。2021年1月20日,宁波通商银行成功发行首单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共5亿元,票面利率4.80%,全场认购倍数2.1倍。
央行称,转股型资本债券是一种含权的资本补充工具,与此前发行的减记型资本债券相比,当风险事件触发时,减记型资本债券将直接减记,转股型资本债券可转为股权并参与发行人剩余资产分配。从国际实践看,转股型资本债券具有转股的保护功能,有利于加强投资者保护,受到投资者的普遍认可,已得到广泛应用。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进一步加强创新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通过发行转股型资本债券补充资本,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银保监会信息显示,2020年12月,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及宁波通商银行先后获准发行不超过30亿元、不超过15亿元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据了解,2021年1月20日,宁波通商银行已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规模为5亿元的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债券代码:212000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该债券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前5年票面利率为4.8%,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而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的10亿元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也在发行中。这意味着,截至目前,两家获准发行转股型永续债的银行均在发行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自获批至发行间隔不过两个月。
有观点认为,与此前商业银行发行的永续债等含减记条款的减记型资本债相比,“转股”条款更具吸引力,因为相较面临风险事件时直接减记,转股型资本债可通过转股并参与发行人剩余资产分配吸收损失。
而在银行业资深观察人士苏筱芮看来,此次批复能够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有利于促进银行业机构的稳健经营、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增强银行业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对后续其他商业银行发行同类工具形成示范效应。
华西证券研报分析也指出,“此次新型资本补充工具推出的背景,主要基于疫情冲击银行盈利和利润留存,导致内生资本补充不足,而信贷投放提速加剧资本计提压力,以及我国TLAC新规的落地进一步加剧银行资本补充需求等。” 此次转股型资本债券登场,进一步拓宽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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