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乱占耕地建房 | 广东、陕西两省通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近日,广东、陕西两省分别通报了一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以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广东省自2020年7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处置,特别是对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体现了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此次对查处的9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案件进行了通报。
为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深入、扎实开展,陕西省对2020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6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广东:
1.汕头市潮南区李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6月,李某违法占用潮南区两英镇高美村上新厝片120平方米耕地准备建设房屋,现场为平整挖地基状态。同月,两英镇巡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经制止,当事人停止了建设行为。7月,两英镇巡查人员巡查发现该处仍在偷建,已建成一层框架结构,现场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行为。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2.汕头市潮南区黄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9月,黄某违法占用潮南区两英镇河浦社区第四坛洋173.2平方米耕地准备建设房屋,现场为平整挖地基状态。同月,两英镇巡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经制止,当事人停止了建设行为。10月,两英镇巡查人员巡查发现该处仍在偷建,现场制止并再次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0月15日,两英镇巡查人员再次对该点巡查发现仍在偷建立柱,现场制止并发出《停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行为。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3.汕头市潮南区吴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6月,吴某违法占用潮南区两英镇仙新村暗坑片120平方米耕地准备建设房屋,现场为堆填土状态。同月,两英镇巡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制止,当事人停止了建设行为。9月,两英镇巡查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仍在偷建,已建成一层框架结构,现场制止并再次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4.韶关市翁源县何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7月,何某违法占用翁源县新江镇小镇村220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房屋。8月,巡查人员发现该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将该线索移交新江镇人民政府。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5.韶关市新丰县潘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8月,潘某违法占用新丰县丰城街道长陂村95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现场已建成一层框架水泥房。同月,巡查人员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抄告丰城街道办事处,当事人停止了违法行为。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6.清远市英德市廖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10月,廖某违法占用英德市大洞镇大洞社区120平方米土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5平方米)建设房屋,已建成一层房屋,尚未安装顶梁及瓦面。同月,执法单位向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随即停止了违法行为。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7.梅州市大埔县张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10月,张某违法占用大埔县大麻镇下村146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现场已建成地基。同月,大麻镇人民政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张某的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停止了违法行为。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8.阳江市阳西县郑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8月,郑某违法占用阳西县织篢镇新安村塘口路边200平方米旱地建设房屋。同月,织篢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9.阳江市阳西县江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8月,江某违法占用阳西县织篢镇新安村塘口路边224平方米旱地建设房屋。同月,织篢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整改,土地已复耕。
陕西:
1. 咸阳市兴平市村民梁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9月,梁某违法占用兴平市阜寨镇塔耳村东南方2.8亩耕地建设厂房1栋1层,建筑占地面积1867平方米。2020年10月,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2. 西咸新区南位镇村民王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南位镇在摸排巡查中发现,王某违法占用南位镇陈阡村0.2亩耕地建设房屋。同月,南位镇政府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王某在3日内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违法建筑物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3. 延安市延川县村民高某违法占地建设拌合站案。2020年9月,延川县大禹街道办拐茆村村民高某违法占用文安驿镇依洛河村5.7亩耕地建设拌合站。2020年10月,延川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拌合站设备及恢复土地原貌。2020年12月5日,当事人高某自行拆除了拌合站设备并清理了场地,目前已恢复土地原貌。
4. 汉中市城固县老庄镇村民鲁某违法占用水田开挖地基拟修建院场案。2020年12月,鲁家庄村村民鲁某违法占用门前0.43亩水田开挖地基拟修建院场。2020年12月8日,老庄镇政府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已恢复土地原貌。
5. 铜川市耀州区村民杨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2020年10月,村民杨某占用耀州区天宝路街道杨河村0.3亩耕地建房,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月,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对杨某已建成的60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已恢复土地原貌。
6. 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熊家湾村村民违法占地案。2020年10月,灞桥区灞桥街道熊家湾村4户村民违法占用熊家湾村一组的1亩耕地建设住宅。2020年12月,灞桥街道办依法对4户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目前已恢复土地原貌。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