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务总局:推出全国统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
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车柯蒙)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介绍税务部门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首违不罚”清单等情况。据记者了解,这是税务总局连续第8年开展此项活动。
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在发布会上介绍,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税务总局已经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拟于3月底前发布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推行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有利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有效降低了遵从成本,促进了税收遵从。
税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市场主体对执法方式优化比较关心。据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世宇介绍,今年“春风行动”中,税务总局将推出系列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柔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简易处罚网上办理,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处罚事项,通过“网上办”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权益性审核;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缴工作“两个不得”要求;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等。
三是统一执法标准。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去年6月,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局统一了19项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今年,税务总局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进一步探索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