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食”公募业务 券商资管攻防战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时间:2021-03-01 15:42:21


来源:中国基金网

除了推进大集合产品公募化改造,直接拿下公募基金业务牌照更是不少券商的重要诉求。对大型券商而言,尽管有的已经通过旗下基金公司涉足了公募基金业务,但这似乎不能满足其胃口。

“券商老大”在发力

牛年春节假期过后,国内“券商老大”中信证券动作不断。

2月26日,中信证券发布配股计划,拟最高募资2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这家券商拟将所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中信证券董事会当日表决通过了这一方案。

此番抛出巨额融资计划,中信证券有其战略意图,其中之一就是为打造“航母级”券商。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来看,中信证券将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作为重中之重,拟最高投入190亿元。

据中信证券介绍,资本中介业务具有客户广泛、产品丰富、利差稳定、风险可控的特征,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培育的业务方向,公司在资本中介业务领域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业务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收益互换、股权衍生品等创新型资本中介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增长点。

有意思的是,在配股融资方案披露前,中信证券2月22日还发布了另一重大计划,即拟全资设立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相较于承继中信证券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该资管子公司更引人关注的一点则是未来将涉足公募基金业务。

中信证券对于上述资管子公司颇为看重。除计划最高出资30亿元外,中信证券董事会还决定视该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其提供累计最高7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与券商同业相比,中信证券在资管业务方面有着极强的竞争力。

去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中信证券不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市场份额排名行业第一,而且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所管理资产规模也已超过1.2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6868亿元。

对中信证券来说,通过设立全资资管子公司加码公募基金业务无疑将巩固资管业务优势,但未来如何处理与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间的竞合关系也是摆在面前的重要问题。

扩充资管产品线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属于私募业务,且投资者门槛较高。按照现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为单一投资者设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为多个投资者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资金投向划分来看,券商资管计划则包括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

不过,券商如果想要扩大资管业务客户群体并丰富产品线,则需获得公募基金业务牌照。一般而言,要涉足公募基金业务,除了通过发起设立基金公司实现外,券商还可通过自身或资管子公司申请公募基金业务资格。

就在今年1月,大型券商国泰君安公告,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获得公募基金业务资格,证监会已经核准并下发相关批复。按照计划,国泰君安资管将尽快完成筹备工作,并在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本次拿到公募基金业务资格前,国泰君安资管在私募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实际也有着不俗的成绩。国泰君安去年半年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国泰君安资管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排名行业第二位。当然,除了从事私募证券资管业务外,国泰君安此前还通过参股公司华安基金间接从事公募基金业务。

尽管目前拥有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券商或券商资管子公司合计不足15家,但仍有不少券商欲进军公募基金市场。证监会今年2月披露的数据显示,五矿证券、华金证券正排队申请公募基金业务资格。而华西证券也已上报设立公募基金公司资格审批材料。

去年3月,华西证券董事会曾同意申请设立由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拟设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7600万元,持股比例为76%。

公募业务迎暖风

在国内券商中,东方证券较早便取得公募基金业务“入场券”。

据东方证券2020年半年报披露,这家券商不但通过持股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从事公募基金业务,而且借助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完整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线。

查阅批复发现,东证资管早在2013年8月就已获得公募基金业务资格。围绕业务定位,在立足资产管理行业本源,不断巩固和提升主动权益类、固收类业务,充分发挥核心业务优势同时,东证资管去年明确提出要做好核心竞争力的延伸,加快在资产配置类产品、指数产品等领域的布局,增加产品谱系,进一步夯实东方红品牌。

东方证券子公司东证资管之所以能在2013年8月拿到公募基金业务牌照,这与《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在当年出台密切相关。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暂行规定于2013年2月发布并于同年6月施行。依照暂行规定来看,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均可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当然,券商也可通过其控股的资产管理子公司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可以看到,正是在暂行规定发布后,东证资管、华融证券、山西证券、国都证券、浙商资管、财通资管等券商或券商资管子公司相继获得公募基金业务资格。

眼下,对券商或券商资管子公司来说,又迎来一个政策“蜜月期”。为不断壮大市场买方力量,证监会今年2月明确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基金注册机制,提升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与服务质量,支持更多优质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业务牌照。

实际上,无论是着眼于大集合产品公募化改造,还是监管方面放宽限制提出公募基金“一参一控一牌”概念,未来都将有更多的券商或券商资管子公司布局公募业务。按照监管部门2018年11月发布的操作指引,存量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对标公募基金进行管理。对未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券商来说,要完成大集合产品的规范验收及产品合同变更申请,除了向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文件并获得规范确认函,还要就该大集合产品向证监会提交合同变更申请,但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更为重要的是,在大集合产品变更合同前,券商还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征求产品投资者意见,投资者存在异议的,在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的前提下,要保障其选择退出大集合产品的权利等。尽管此后整改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但如今来看时间已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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